| 索引号 | 11330300002518831A/2025-1010451860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统计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2-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关于202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 |
各位考生: 根据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精神,现将2025年度我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后资格审查对象 报名参加2025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及单科成绩合格考生(初、中级合格标准72分,高级合格标准90分)。 二、考后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请考生于2026年1月5日前(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公),根据属地原则,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当地考后资格审查点(附件3)进行考后资格审查。 三、考后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202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查加盖单位公章并本人签名)原件一份(附件1)。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考生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对于报考参加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从事统计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附件2)。 (四)对于报考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还需要提供其已获得的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对于以高中毕业学历报考参加中级资格的考生,还需要提供已获得的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对于通过其他职称系列或职业资格来报考参加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应附材料中涉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的,证件原件经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四、考后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资格审查部门将拒绝审查。 (二)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取消相关科目成绩及通过资格。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试人员,取消有效期内的全部合格成绩,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相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相关科目成绩,不予核发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附件:1.202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从事统计工作年限证明 3.温州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点 温州市统计局 2025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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