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 |||||||||||||||||||||||||||||||||||||||||||||||||||||||||||||||||||||||||||||||||||||||||||||||||||||||||||||||||||||||||||||||||||||||||||||||||||||||||||||||||||||||||||||||||||||||||||||||||||||||||||||||||||||||||||||||||||||||||||||||||||||||||||||||||||||||||||||||||||||||||||||||||||||||||||||||||||||||||||||||||||||||||||||||||||||||||||||||||||||||||||||||||||||||||||||||||||||||||||||||||||||||||||||||||||||||||||||||||||||||||||||||||||||||||||||||||||||||||||||||||||||||||||||||||||||||||||||||||||||||||||||||||||||||||||||||||||||||||||||||||||||||||||||||||
温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温州市统计局 温州市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 根据温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94900个,从业人员44.13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1.7%和74.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6.1%,零售业占53.9%。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2.3%,零售业占47.7%(详见表4-1)。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4-2)。 表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21.6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8.2%;负债合计3886.2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0.7%。 2023年,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147.65亿元,比2018年增长170.3%(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5282个,从业人员7.37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2.2%和8.4%(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数据不包括铁路运输业数据。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0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4%(详见表4-5)。 表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31.4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6.9%;负债合计1269.0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4.3%。 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6.90亿元,比2018年增长81.2%(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数据不包括铁路运输业数据。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5562个,从业人员6.16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8.8%和31.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7.8%,餐饮业占72.2%。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2.2%,餐饮业占67.8%(详见表4-7)。 表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6%,外商投资企业占1.1%(详见表4-8)。 表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7.2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5.8%;负债合计133.6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3.3%。 2023年,全市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3.75亿元,比2018年增长64.2%(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056个,从业人员8.74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9.5%和236.2%(详见表4-10)。 表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8%(详见表4-11)。 表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3.5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8.5%;负债合计195.3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70.0%。 2023年,全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1.83亿元,比2018年增长121.3%(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515个,比2018年末下降17.3%;从业人员6.37万人,比2018年末增长99.7%(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982.4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3.9%。 2023年,全市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92.50亿元,比2018年增长49.5%(详见表4-14)。 表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7965个,比2018年末增长30.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516个,物业管理企业1553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474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6%、91.0%和6.5%。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41万人,比2018年末增长21.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77万人,比2018年末下降0.6%;物业管理企业4.24万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00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3.7%和2.0%(详见表4-15)。 表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3%,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5%。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2.0%,外商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4-16)。 表4-1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049.1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8.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0822.28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23.02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4.57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4.5%、115.1%和128.5%。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1698.3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7.1%。 2023年,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72.70亿元,比2018年增长103.3%(详见表4-17)。 表4-1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6008个,从业人员24.38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9.6%和9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0.8%,商务服务业占89.2%。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5.9%,商务服务业占94.1%(详见表4-18)。 表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19)。 表4-19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856.5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0.2%。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1.16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765.34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97.0%和69.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003.2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3%。 2023年,全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63.04亿元,比2018年增长147.2%(详见表4-20)。 表4-2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个别行业因涉及企业数据保密等原因不宜公开,以“**”表示。 [3]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部分数据保留2位小数。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 [4]第四号公报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单位数、从业人员、资产总计、负债合计等指标数据与第二号公报不一致,主要是口径不同,第二号公报为全口径,而第四号公报为企业法人单位。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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