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8/2024-0005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省统计局2024年第2统计督察组向温州市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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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要求,浙江省统计局于7月24日向温州市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浙江省统计局2024年第2统计督察组组长、浙江省统计局一级巡视员张兴华通报了督察意见。温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军代表市委、市政府签收反馈意见文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授权和批准,2024年4月19日至28日,浙江省统计局2024年第2统计督察组对温州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 督察认为,近年来,温州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优化统计生态,进一步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督察发现,温州市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点: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要求仍有差距;二是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不到位;三是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未压紧压实;四是部分企业(项目)统计数据失实。 督察组向温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要求;二是坚持依法统计,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三是层层压实责任,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四是严格依纪依法抓整改,落实问题线索核查。温州市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浙江省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王军代表市委市政府向省统计督察组表示感谢。他表示,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温州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抓好整改,坚决维护统计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他强调,全市上下要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对督察反馈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逐项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三张清单”,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统计督察整改各项工作。要放大督察整改效应,强化督察结果运用,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加快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全面强化统计工作基层基础,以高质量统计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督察组还向温州市统计局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指出督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