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统计局“研究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有关工作”专题会议要求,调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有关分工,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611-8表)中03指标“通过上述数字化转型取得的营业收入”由相关专业司负责本专业数据的审核验收,即工业司负责工业法人单位,投资司负责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贸经司负责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调查中心负责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及除金融部门负责的普查单位以外的金融业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