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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温州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3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统计事业改革发展,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着力营造依法统计浓厚氛围,获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考核第一名,为温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确保统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强党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全局年度中心工作,经常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印发《温州市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创新实施“月要点、周清单、日落实”闭环机制,对重大法治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和督促落实。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9次专题听取统计法治工作情况汇报,主持研究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统计督察等有关重大问题,多次就依法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和统计普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带头学法普法,主动参与基层宣传活动。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健全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多次开展局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国家统计局通报的7起典型案例、《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等。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发文,建立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现已实现市县党校统计法课程全覆盖。加强警示教育,经常性开展“以案释法”教育,有效提升广大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市委巡察和法治专项督察,针对法治督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第一时间组织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目前已有9项整改到位,1项需持续整改。

(二)深化防治造假,全面履行依法治统职责。我局以最坚决的态度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第一时间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示范带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印发实施方案和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先后6次专题部署推进,通过六大举措推动专项治理行动不断走深走实。一是开展前期问题“大排查”。分批对全市12个县(市、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检查,通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立即整改。二是开展违规文件做法“大扫除”。重点清理纠正将统计部门作为社会经济发展指标责任单位、违规干预企业独立上报统计数据等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三是开展数据质量“大检查”。全年共对1206家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结案58家,罚款31.4万元,对各县(市、区)和重点乡镇(街道)形成全覆盖。经市委、市政府授权,对瑞安、平阳开展统计督察。认真核查省统计局指定的1级预警企业,核查覆盖率达97.7%。四是开展基层基础“大摸底”。组织开展各县(市、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及时总结提炼典型做法并向各地推广。五是开展统计法治“大培训”。开展“百千万”统计业务大培训,推动统计服务入企检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全年共开展统计业务和法治培训超1100期,参训人员达6万余人次。六是开展历年案件“大起底”。自制小程序对历年案件开展复查,重点核查压案不查、有案不报、处理不公、追责不严等情形,责令整改相关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力推动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二是提高执法质量。积极参与省统计局自由裁量办法修订工作,参考全国各省(市)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先后形成6个建议稿,3次参加主题调研,获得省局高度肯定。聘请1名公职律师和1名法律顾问,对我局所有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审核。开展全市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及时整改。参加省统计局组织的案卷评查,2个案卷获评优秀案卷。三是提升执法能力。开展全市统计执法骨干业务培训,鼓励实战练兵,引导全市统计执法骨干积极参与全国、全省性执法检查,2023年有22人次参与国家、省统计局组织的督察检查,多次获得国家、省统计局发文或来信表扬感谢。

(四)坚持标本兼治,着力优化统计生态。一是推动依法统计融入依法治市大盘子。推动统计法纳入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普法责任制清单、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等,将统计法律知识和统计服务纳入企检服务中心和企业服务中心,通过全市统一的普法学法,营造依法统计浓厚氛围。二是强化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及时与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座谈,共商协作事宜。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加强统计监督与组织部门职能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细则》,与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细则》。三是广泛开展集中普法活动。圆满承办浙江省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得到省统计局和省调查总队领导充分肯定。本届统计开放日活动以“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为主题,向社会宣传“五经普”的重大意义、普查内容、普查方式、普查特点,展现经济普查服务国家发展的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社会各界的依法普查意识和对五经普的知晓度、支持度、配合度。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局法治征文活动,1篇文章获国家三等奖。制作4期普法微视频,在微信公众号上开展轮播。利用出租车广告屏和乡村文化礼堂企业服务中心等载体,广泛宣传五经普和统计法知识,营造浓厚的统计普法氛围。

(五)发挥部门优势,助力“法治温州”建设。选派业务骨干为全面依法治市业务培训班授课,深入讲解法治建设满意度业务知识,就市、县做好全省法治建设满意度迎检提出意见建议。受市依法治市办委托,两次开展全市法治建设满意度预警调查,采取CATI(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和“浙江民调在线”网络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社会公众和特定对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6400个样本开展调查,搜集评价对象意见建议,为我市查找法治建设工作短板、精准施策迎接全省测评提供参考,也为市对县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提供依据。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仍有出现、统计调查对象虚报瞒报错报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统计执法效能有待提升。与全省其他地市统计局比较,我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平均办理时间相对较长。三是对县级统计部门的执法监管尚不健全,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坚定统计法治正确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会前学法”制度,不断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筑牢依法统计思想防线,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定不移推动统计事业发展沿着法治轨道前行。

(二)高分通过省级统计督察。今年省统计局将对我市开展省级统计督察,我局将全力做好上下沟通对接,及时了解督察动向,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全面自查,查漏补缺,确保督察要求的各项规定动作做到位,并高分通过省统计督察。

(三)持续加大依法治统力度。一是继续推动统计法治融入依法治市大盘子。在“五个纳入”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纳入”范围,争取将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公民法治素养测试,扩大统计法宣传覆盖面。二是坚决防惩统计造假。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不断强化数据全过程监督管理。保持统计执法高压态势,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机制,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持续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瞒报、漏报行为,继续保持各项执法指标排名居全省前列。三是不断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做好年度普法规划,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结合五经普、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开展系列普法活动,不断优化统计生态。

(四)大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深化统计执法与统计业务的协同,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执法实效。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骨干大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鼓励全市统计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参与统计执法证考试,全力补足统计执法力量。开展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执法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统计执法能力水平。

温州市统计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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