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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8/2024-0001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4-0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温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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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3日至6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组认真组织整改,所有反馈问题已如期整改销号。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统计局党组一直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把整改要求。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市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逐条梳理并分解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4次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总责,制定印发《中共温州市统计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班子成员带头抓落实、抓整改,指导和督促各处室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督促检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项认领问题,以“六个见”的要求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对照整改方案,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以上率下带头落实整改。建立健全分办领衔、清单对账、动态销号和长效固化等整改落实“四项机制”,定期听取整改落实进度汇报,多次研究整改方案,将整改情况纳入周重点工作清单,强化督促落实。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29个问题,局党组制定整改措施78条,已整改完成78条,整改完成率100%。在巡察整改中,制定完善10项制度;教育提醒19人次,追缴超额支出2904元。

一、关于“强化理论武装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制度,制作党组会议议题审核表,进一步规范议题审核流程。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3年3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29次,除5次因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其余24次会议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

(二)深化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局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温州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等制度文件,修订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方案。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研讨14次;巡察整改期间,开展学习研讨4次,中心发言20人次。高质量举办“统计讲坛”,创新开展“五个一”系列学习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读书班、集体学习研讨、座谈交流和倡导个人自学,着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坚持联系实际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破解工作难题,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统计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

(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工作,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统计改革发展,及时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示范带动各县(市、区)委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讨,深入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核心关切,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守牢统计质量生命线。以最坚决的态度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先后6次专题部署推进,推动专项治理行动不断走深走实,得到省统计局充分认可。

二、关于“履行职能责任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为统计系统的首要任务,通过对县(市、区)实地检查、统计法治培训、数据质量检查、基层基础专题调研等举措推动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积极推动统计法治工作融入依法治市大盘子,谋划推进“五个纳入”,均得到较好落实;与市委党校联合印发《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实施方案》,建立统计法进党校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职人员依法统计意识。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统计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23年共执法检查1206家单位,结案58起,罚款31万元,分别居全省第2、第1和第2位。组织“百千万”统计业务大学习、大培训,在市政府层面举办的全市经济发展履职能力培训会上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和防惩造假培训;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全市干部“抓项目、破难题、强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将培训范围扩大到乡镇(街道)。2023年,全市统计系统累计开展培训超1100场次、参训6万余人次。

(二)充分发挥统计服务决策作用。坚持以第一人称姿态深度参与全市经济工作,高效履行统计服务职能,创新一体化经济运行分析预测预警机制,建立统计快报预警、重大项目投资进度提示函等制度,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统计服务。全年统计分析信息获省市领导批示超过200篇次,创历史新高,统计政务信息考核连续4年居全省第一。加大对新兴领域统计方法制度的探索,积极开展新兴产业核算。推动全省高新技术统计分类目录修订,上报的发电机组、风电、核电等新能源行业被采纳,《浙江省高新技术统计分类目录》从制造业扩展到工业。

(三)加强统计服务社会民生。聚焦人文、社科、民生等领域,开展多元多维统计监测分析,内容涵盖生育、非遗、适老化社区、体育锻炼等多领域,为科学研判社会民生领域形势提供优质统计服务。积极参与省局开展的社会民生等领域课题研究,参与撰写相关调研材料被国家统计局采用后上报中办、国办,获中央领导批示。推进统计指标发布再扩容,更好满足群众对于“增量信息”“信息密度”越来越高的要求。如对外发布的工业指标增加至45项(增加值指标24项、效益指标21项)。从公众视角优化调整温州市统计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丰富统计信息发布内容,增加统计发布频次。推出“数说温州20年”经济社会发展系列分析,圆满承办浙江省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统计的影响力和关注度进一步增强。

三、关于“统计法治建设仍显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统计法治教育,动员全市统计系统年轻干部参与统计执法证考试,去年全系统共有10人通过考试取得统计执法证,调入1名有统计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充实执法队伍。举办全市统计执法骨干业务培训会,有效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法治思维。

(二)加大统计核查检查力度。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023年共执法检查1206家单位,结案58起,罚款31万元。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强化统计法治宣传,对典型瞒报漏报案件予以曝光。与经信部门联合对工业企业开展执法,与发改部门联合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执法,与商务部门联合对限上住宿餐饮业企业开展执法,通过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提升部门监管能力,同时有效提升统计执法力度。

(三)加强法制审核力量。强化专业与执法的协作配合,督促工作落实;建立全市统计法制审核力量结对机制,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具有公职律师资格的同志,为尚未配备公职律师的县级统计部门提供法制审核支援;积极鼓励全市统计系统年轻干部,考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

(四)扩大统计普查宣传。印发《2023年温州市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计划》,举办统计法治系列讲座、统计法进党校、统计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统计法治征文、“送法入企”活动、统计开放日活动、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月活动等系列普法活动,持续营造法治宣传氛围。梳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已在“温州统计”微信公众号通报3起案例,向省统计局上报3起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分别印制针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普法宣传材料,通过“企检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统计法治讲座、广场普法宣传等方式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有效提升全社会的依法统计意识。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讨论事项,局党组不定期分析研判统计系统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修订印发《温州市统计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建立学习长效机制,将意识形态内容的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主题教育,通过专题读书班、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党小组会等,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二)压实责任,闭环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全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明确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指导和督促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逐级落实。修订完善《温州市统计局2023年度处室考绩办法》《温州市统计局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2023)》,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考绩考核。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班子成员都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剖析,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

(三)严格管理,守牢阵地。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印发《温州市统计局进一步加强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等活动的管理办法》,确保学术研讨和思想交流活动积极健康发展。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完成两个系统等保二级备案、测评,两个系统一级备案。落实网络安全制度,定期开展内部网络安全教育培训,举办全市统计信息化综合技术培训班,切实加强统计系统内部网络安全意识。全面开展风险漏洞排查,对重点系统定期开展安全检测和升级,去年两次自主开展漏洞扫描,未发现任何中、高危漏洞。

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党费、工会经费使用规范。深入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温州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总工会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等文件,切实掌握党建活动经费、工会经费使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全面开展排查,对党费、工会经费超额支出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参与活动人员追缴超额支出2904元。

六、关于“招标采购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明确采购工作规范要求,采购工作启动前,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社情民意调查服务外包标的,将参照政府采购要求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专家评审全过程录像存档,确保采购程序规范到位。前期工作局内多处室参与,做到“招、评、用”分离,形成共同监督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对历年招标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并安排专人负责保管。采购工作完成后,对当年新增的招标资料及时归档。

七、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费、工会经费管理。根据原始资料,完成2018年以来所有现金日记账补登,根据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中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设立相关经济科目,并进行会计核算。

(二)加强普查宣传品管理。落实《温州市统计局办公用品和设备物品管理办法》要求,建立物资进出清单,包括《温州市五经普物资发放情况表》《温州市五经普物资接收情况表》等,严格规范宣传品进出管理,做到宣传品品种、规格、数量清楚,确保账实相符。

八、关于“抓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对“三会一课”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机关各党支部交叉检查“三会一课”执行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机关党委每月发布党建工作提示,开展支部工作月度抽查、季度检查,切实加强支部组织生活管理,提升“三会一课”执行质量。

(二)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党委围绕“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性、规范性、严肃性”等内容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各支部对主题党日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排查机关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整改期间,第一、第二支部共规范开展6次主题党日活动,包括赴苍南县大渔镇小渔村开展“循迹溯源、传承红色基因、感悟思想伟力”主题党日活动,沿着习近平总书记足迹学思践悟;开展“学讲话、悟精神、促发展、惠民生”主题党日活动,围绕“持正确政绩观、建为民新业绩”主题开展交流讨论。

(三)严肃开展组织生活会。机关各党支部分别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充分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对各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在组织生活会中未开展相互批评的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各党小组重视党内政治生活,党员干部端正思想认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自我警醒、自我提高、自我完善。

(四)加大党员发展力度。将党外干部纳入集体学习范畴,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宣传党的相关知识,鼓励非党员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现已有两位入党积极分子,确保未来两年发展两名新党员。

九、关于“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干部资源使用。按照工作规范启动干部选任,开展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面向全球招录1名事业单位优秀硕博人才;建立局青年干部“明德守法、完善自我”学习群等,强化对年轻干部的关爱培育,进一步完善统计干部梯队式培养体系。

(二)加强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组建工作专班,对全局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上交情况进行盘点梳理,确保“应收尽收”。全面排查干部因私出国(境)和证照领取情况,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干部,进行集中约谈,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修订完善《温州市统计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强化证照管理,严格执行先审批后领取等相关要求。制定干部入职手续清单,将上交因私出国(境)证照作为重要内容列入,确保“应收尽收”、从严管理。

(三)严肃档案专项审核结果运用。组织专人对局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补缺,完成52名局管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并向市委组织部移交,实现干部档案重要信息快速查找、清晰比对。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工作“回头看”,对局管干部档案进行再审核再排查,着重核对干部档案中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十、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全局干部立足个人岗位职责,认真查找日常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共完成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58份,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171个。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组织参观龙湾警示教育基地,着力建设自律型机关。

(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报备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回头看,全面排查未提前报备情况,对3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明确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报备制度,机关纪委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8月25日巡察反馈以来,涉及三重一大议题13个,经提前请示派驻纪检组,均提前进行了报备。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规定,坚决执行“先审批、后上会”等相关规定,去年以来涉及人事工作议题均提前与派驻纪检组沟通。

下一步,市统计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巡察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整改不彻底、出现新问题和问题“反弹”。同时,举一反三,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以制度形式固化,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与成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和践行“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一流标准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不断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以“五型机关”建设打造统计铁军,促使统计系统干部廉洁自律、创新有为,不断提升统计自我发展、服务发展和引领发展的能力。三是奋力实干担当,开创统计工作崭新局面。坚持把持续抓好巡察整改提升与不断开创统计工作新局有效贯通起来,坚定扛起统计担当,高效履行统计职责,坚守数据质量底线,组织全体统计干部奋力打好“五场硬仗”,深化建设“五型机关”,努力以统计部门的“稳”“进”“立”为温州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三极贡献更大统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8960673;邮政信箱: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546室;电子邮箱:wztjj_jgdw@163.com。

中共温州市统计局党组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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