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局“健全四机制”强化贸易统计数据质量管控 |
为进一步加强贸易数据监管,优化数据质量内控机制,温州市统计局从责任落实、审核评估、自纠自查、风险防控四方面入手,通过“健全四机制”完善数据质量监管体系,强化贸易统计数据质量管控。 一、健全全程数据质量责任机制。结合温州贸易统计工作实际,构筑自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的数据质量责任机制,明确统计调查单位入库和统计数据采集、审核、验收、报送、评估、管理等各个环节中,每项工作、每个环节的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严密责任体系,督促各级贸易统计专业干部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贸易统计各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健全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机制。进一步健全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监管机制,优化创新原始数据审核规则,强化全程留痕,做到各环节基层业务人员的审核责任可追溯,增强原始数据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严格按照报表周期对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进行审核评估,探索多指标综合评价办法,结合宏观经济、样本代表性、部门数据等资源,进行贸易数据的逻辑性、协调性、匹配性评价,增强对数据的监督把控能力。 三、健全自查自纠长效核查机制。常态化开展贸易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实现市级数据质量核查县域全覆盖,以交叉核查的方式,推动县(市、区)交流经验、互学互促。要求各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定期对新入库单位、以补充材料方式入库单位、新入库单位较多的地区进行重点抽查;对数据波动异常、总量较大、近2年新增和变动单位的主要统计指标进行重点核查,并向温州市局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建立“回头看”机制,确保核查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四、健全数据质量预警防控机制。建立贸易数据生产预警制度,重点关注头部单位的经营情况,实时监测四大行业数据动态,及时预警。分管领导带队下沉一线,深入基层开展贸易数据风险情况调研,准确摸清基层实情。结合限上单位入库、限下样本抽选、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与评估等各个节点,建立包含节点数据风险防控、质量控制措施、直接责任分解的风险防控机制。对于数据质量检查、统计执法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变事后检查为事前监督,推动防假惩假关口前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