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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局完善“四机制”夯实农业农村统计工作基础

为加强农业农村统计规范化建设,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更好服务“三农”发展,温州市统计局着力完善农业农村统计工作、台账、审核、检查等四项机制,不断夯实统计工作基础。

一、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数出有方。为了确保农业农村统计工作有章可循,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把农业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要求纳入其中;制定《温州市农业农村统计及低收入农户监测数据质量管控制度》,明确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管控流程、管控职责、数据采集、审核评估、质量检查等内容;制定《温州市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农业农村统计工作职责及内容,督促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

二、完善台账制度,确保数出有据。为确保农业统计数据有据可依,不断加强台账建设,完善农业农村统计通用电子台账;全面落实村级台账“下延一级”,即按村民小组、自然村或规模户细化村级台账;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台账,推行乡、村两级台账上级备案制度;推进县域经济部门取数留底归档工作,规范开展原始基础资料、数据备份及资料归档;严格开展低收入农户日记账登记,确保账本要素完整无缺。

三、完善审核机制,确保数出有质。为确保农业统计报表数据质量,用好国家“一套表”平台系统,自拟审核条件,加强网络平台审核,力求数据结构、计量单位、逻辑关系、统计口径等方面不出错,关联数据之间相匹配,确保数据准确性;对同比波动较大、数据较奇异、与当地经济社会现状和部门相关数据不相符、上级与下级数据不匹配性的情况严格审核,详细说明,加强与部门大数据比对、分析和评估,共同研判农业生产形势。用好省局统计大脑数据质量管控系统,加强产量产值增速匹配性审核。

四、完善检查机制,确保数出有底。为了严守农业统计数据质量底线,建立低收入农户日记账本按季随机抽查机制,重点检查逻辑关系等;建立农业农村统计源头数据质量自查机制,重点自查数据质量、评估依据、业务水平、说明质量等;建立农业农村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机制,全面检查报表数据质量、统计规范性、统计基础工作、部门协作情况、低收入农户监测等。综合抽查、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正式文件通报各县(市、区),详细罗列问题、明确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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