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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提升统计普法宣传效果,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获得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考核优秀等次荣获由人社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评定的“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这是温州历史上第一次荣获这项全国统计系统的最高荣誉,并作为全国先进集体代表,在全国表彰大会上发言,为温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统计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提高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职责。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法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统计法治工作2022年,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12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就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文件及开展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举办专题会议。局党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局领导班子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局长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部署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工作。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重点环节进行督办。全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1次,主持研究督察整改、专项纠治、案件处理等有关重大问题,多次就依法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和统计普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带头学法普法,带头下基层宣传统计法。

(二)立行立改,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2年6月,国家统计局浙江省委省政府反馈统计督察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将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的相关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召开整改动员部署会43个市直单位会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决定印发了整改方案,明确23项具体举措。我局及时跟踪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拉网式”督导、“地毯式”推进。通过现场督促检查、上门服务指导、开展调研座谈等方式,推动解决难点问题,推进关键措施落地,持续督促各地各部门真改快改全改、认账对账交账,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截至9月底,集中整改阶段已经结束,所有问题已完成整改或转入常态化推进

(三)目标引领,打造统计监督标杆。一是法治工作全省领先。获得2022年度全省统计法治考核优秀等次。全年全市统计系统开展执法检查1040次,结案84起,分别排名全省第2、第1。二是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开展双随机、入退库、涉外调查等专项检查;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统计造假专项纠治;与纪委、审计联合开展“三大领域”统计造假政治监督;与发改、经信、市监、气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三是违法行为严肃问责。建议纪检监察机关给予3名干部党纪政务处分,给予2名干部批评教育。对3地共13人次开展约谈。认定1家企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

(四)贯通协调,凝聚部门监督合力我局不断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提高监督效能。一是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作。在全省率先与市纪委市监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协作联络、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四项机制。是加强与市委巡察机构的协作。2022年共提供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违规线索8条。三是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向市发改、经信、科技等14个部门发出工作提示单,明确市直部门统计监督工作职责。

(五)分类推进,谱写普法“新华章”。2022年我局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年度普法计划,针对多种群体分类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党组会议分别专题学习贯彻《监督意见》。局主要领导赴市委组织部进行专题授课。全市各级党校在主体班次安排统计法治课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三是统计人员全面轮训。全年共为全市企业负责人和统计员举办各类统计法治讲座、培训班423次,培训各类人员4万多人次。举办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2次,新考证人员法治培训班1次,案卷评查1次,多轮次全方位提升依法治统意识。四是举办系列普法活动。9月在鹿城举办“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12月全“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暨集中普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市乐清宪法知识公园召开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营造全社会统计法治氛围。

(六)建章立制,规范各类行政行为。我局创新推出县(市、区)统计执法完成情况“三色预警”机制,分为执法检查、统计诚信和日常监管等3个子模块,按月分别生成7项具体指标的“三色图”,形成“一图总揽、三域分析”的“1+3+7”整体架构,多维度、立体式展现全市统计执法监管的总体情况。建立“数据质量管控”指数,按照“法治监管+8大专业”的模式为14个县(市、区)和功能区的统计数据质量赋分,每季动态发布,及时做好监督提醒。创新编印《温州市统计局工作制度手册》,共六个板块61条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以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推行统计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等制度。所有案件现场检查全程记录,实现100%掌上执法、100%网上公示。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统计局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并结合《温州市统计局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制度》《温州市统计局案件审理工作制度》等办案制度,确保执法处罚规范有据。聘请1名公职律师和1名法律顾问,对我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审核。

)立足优势,助力“法治温州”建设。业务骨干赴市司法局,为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开展专题辅导,对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知识进行讲解,助力省对市满意度测评取得佳绩。受市司法局委托,于9月、10月两次开展全市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采取分层随机抽样方法,对社会公众和特定对象(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合计6400个样本开展调查,搜集评价对象意见建议,为我市查补法治建设工作短板提供决策参考,为市对县和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提供依据。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因素没有完全清除,统计数据质量风险仍不容忽视。二是统计法治力量有所不足,培训体系有待完善,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统计法治宣传形式需要进一步创新,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氛围尚不浓厚。 

三、202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健全统计监督体系,迎接全省统计督察。2023年,国家统计局将开展新一轮统计督察,省统计局也将继续开展省级统计督察,我局将全力做好上下沟通对接,及时了解督察动向,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全面自查,查漏补缺,确保督察要求各项规定动作到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达标。深化与纪委监委、巡察等监督部门和发改、经信、商务等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履行监督职责。

(二)推进统计执法检查,擦亮标杆城市品牌。我局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跨部门联合执法,持续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常态化。对各县(市、区)、各主要专业实现全覆盖检查,重点抓好预警企业的检查核查。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培训,通过新老相间、以查代练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推行柔性执法文明执法,杜绝“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实行“免罚·指导·修复”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三部曲,持续改善全市营商环境。

(三)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提高依法统计意识。我局将贯彻好统计“八五”普法规划,搭建普法宣传新平台,以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和“八五”普法中期督导为契机,通过对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分类重点普法,不断提升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

(四)推进统计数字化改革,实现全面网上办案。我局将继续推进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和“一体化统计监督平台”应用,提高贯通率和活跃度,探索监督预警机制,提高问题发现率,实现全市统计系统100%网上办案、100%决定书网上生成和100%网上公示。

 

 

温州市统计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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