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对文号为温统罚决字﹝2019﹞19号的不良信息进行信用修复。经审查,符合修复条件,拟同意对该不良信息予以修复。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22年4月21日起至4月26日。
联系人:潘淑珍
联系电话:0577-88967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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