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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8/2021-0007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1-06-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统发〔2021〕1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统计局系统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5 10:17:27 来源:温州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统计局、龙港市经发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统计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统计局、浙南科技城经发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统计干部队伍素质建设,进一步提升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现将《2021年全市统计局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统计局

2021年6月16日


2021年全市统计局系统教育培训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国家、省统计局干部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全面提升统计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依法科学统计能力,加快构筑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工作机制,推动构建统计领域整体智治格局,为全市发展大局贡献更多统计力量,在服务温州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二、培训重点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迫切要求,不断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统计业务培训。紧扣市委市政府“五大新坐标”的战略引领和“十个新局面”的部署要求,聚焦新发展格局构建、都市能级提升、改革系统集成、市域现代治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领域,不断提高统计数据采集能力、统计监测和分析研究能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体系打下扎实基础。

(三)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加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历史和法律等方面的学习,帮助统计干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和视野、创新工作思路,全面提升统计干部在新形势下的综合履职能力。

三、培训要求

(一)认真组织。统计教育培训工作是全市年度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承办处室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办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地统计局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相关培训班次的学员选送工作,并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各培训班次的具体通知由各承办处室负责。参加由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市委组织部、市行政学院组织的培训班学员选调通知另发。

(二)确保实效。培训工作既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又要学用结合、注重实效。各承办处室要严格执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紧扣培训主题,合理制定培训方案,择优配备师资力量,进一步创新授课模式方法,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严格纪律。培训期间,各承办处室要严格做好线下班次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温州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和温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温政办〔2018〕1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严肃培训纪律,加强学员管理,合理安排经费,树立良好的统计干部形象。


附件: 2021年全市统计局系统教育培训专题班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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