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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8/2021-0004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1-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温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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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1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统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市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逐条梳理并分解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入研究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总责,制定印发《中共温州市统计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温统党组〔2019〕14号),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提出了101条具体措施。各班子成员带头抓落实、抓整改,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各处室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促落实。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逐项认领问题,以“六个见”的要求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对照整改方案,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以上率下带头落实整改。建立健全分办领衔、清单对账、动态销号和长效固化等整改落实“四项机制”,定期听取整改落实进度汇报,多次研究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推进周报制度,加大整改工作督促检查。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28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640元,上交国库财政结余资金49.5万元。制定完善制度25项。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服务决策作用。一是建立时效机制,规范有关流程,切实提高统计分析速度。建立统计分析时效机制,规范完善统计资料发布流程,各专业处室严格按照《温州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要求,促进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整改期间,市统计局做好提前预警分析,向市委市政府提交3篇预警分析报告,均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打造“拳头产品”,努力提升统计分析深度。通过外请专家上课、联合高校举办业务培训班、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三服务”活动等方式,提升统计干部决策参谋能力和写作水平。2019年撰写统计分析报告获市领导批示132篇次,其中党政主要领导和常务副市长表扬性批示34篇次,创历年同期新高。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夯实统计基础,全力保障基层数据准度。把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纳入市统计局的“一一五八”工作计划,制定出台《2019年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温统发〔2019〕19号),指导11个县(市、区)出台本地区基础建设实施意见。把鳌江镇、瞿溪街道树立为全市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示范点。高质量完成了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在全省经济普查工作考核评比中居 11个设区市第 2位,被评为第四次经济普查全国先进集体。

(二)强化创新意识,全力确保应统尽统。在全国率先探索出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了新时代“两个健康”温州标准,对促进温州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重要作用和价值。联合温州大学成立浙江“互联网+民营经济”统计研究温州基地,是全省唯一获批建立的民营经济统计研究基地。在全省各地市首个编制完成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充分体现温州实际和温州特色,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积极调研沟通,在浙江开展电子商务贸易企业入库审批认定试点工作,电子商务贸易企业成功实现纳统。修改有关报表,填补了城市商业综合体方面的统计空白。对文广新旅局具体乡村旅游统计作好业务辅导服务,确保乡村旅游应统尽统。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政治统领,确保政治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召开中心组集体研讨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温州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研究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方案并抓好落实。做好学习管理,整改期间,组织中心组学习4次,其中集体研讨会2次,中心发言8人次。中心组秘书做好学习记录和发言材料归档,建立了中心组学习档案。

(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担任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头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修订完善《温州市统计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成立网络舆情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专人担任新闻和舆情联络员。制定出台《网络舆情防范应对预案》,将网络舆情监控应对工作落实到处室及个人,确定12位舆情监测员,构建舆情管理常态和应急机制、舆情研判处理培训和指导机制。明确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言人助理,对统计相关工作尤其是统计数据信息统一对外口径。重大节点活动期间,均实现零舆情零事故。

(三)强化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制定出台《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规范》,对各地统计网络安全开展全面自查和专项督查工作。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县(市、区)开展现场网络安全督查指导,书面反馈限时整改,目前各地均已完成各项整改工作。研发信息系统实时监测系统,实时监控内部主机和关键网络设备安全。做好各类重点时间节点24小时值班防范工作,全市统计系统未发生计算机病毒泛滥、数据篡改、数据丢失、系统瘫痪、黑客入侵等安全事故。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实党建工作。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11月相继召开中心组集体研讨会和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围绕主题,认真准备发言材料,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党建工作整改约谈会,对6位支部委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管理。巡察反馈后,各支部每月召开的主题党日活动中,党员到会率均超过85%。二是强化党性观念。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支部严格按照“六制六规范”召开主题党日活动,精心打造“统计讲坛”和青年读书会学习品牌。抓实思想政治工作,整改期间,第一、第二支部书记分别对所属党员开展谈心谈话55人次,覆盖率100%。各支部一季度一分析党员思想状况,机关党委召开思想动态分析报告会,听取各支部汇报党员思想动态情况并向党组专题汇报。建立退休党支部联络员工作机制,协助退休党支部每月正常开展组织生活。三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将非党人员纳入集体学习范畴,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宣传党的相关知识,鼓励非党员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现已有一位培养对象,确保2020年发展一名新党员。

(二)规范干部任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社调队)新进人员严格按照编制要求进行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大机关人员交流与轮岗力度,解决人编对应等问题,逐步消化混岗人员,增强岗位和编制适配性。2019年9月新提任职的2位中层干部均严格按照编制管理任职,2位混岗干部已调整至编制所在处室就职。

(三)加强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召开因私出国(境)人员集体约谈会,对有关人员予以集体约谈,并对相关经办同志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明确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做好证件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完善《温州市统计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温统办﹝2019﹞11号),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公务接待行为。组织开展自查和超标金额追缴工作,共退回超标公务接待费480元。制定出台《温州市统计局公务接待制度》,实现规范接待,树立公务接待节俭文明新形象。

(二)严格执行会议有关规定。修订《温州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精简文件会议(培训)为基层减负6条措施》,巡察反馈后召开的各类会议(培训),均已实现事前报批方案、事中严控经费、事后规范报销等规定要求。对经费支出错误分类进行调整,更正预算项目错误9笔,经济分类错误3笔。

(三)从严纠治“四风”。一是主动组团上门,开展菜单式服务指导。每月征询县(市、区)业务人员意见建议,根据实际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指导服务清单,深入开展“领衔调研、攻坚破难”活动。巡察整改期间,局班子带队赴11个县(市、区)开展调研服务,共走访各类企业40余家。二是创新服务方式,减轻基层负担。修改处室考核办法,不硬性规定下乡次数。出台《精简文件(培训)为基层减负6条措施》,大力精简文件和会议。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开展指导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果。三是全面整合修改,精简考核办法。出台《2019年县(市、区)统计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由上年的60多页精简至6页,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减轻了基层负担。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对各类报销事项进行排查,要求有关活动经办人全部补齐详细人员清单。开展专项经费排查工作,对项目无关的2笔费用在财政系统给予调整。制定完善《中央统计经费使用管理及审计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规范专项经费使用。及时清理历年财政资金,开立单位公务卡账户,财政结余资金按照规定上缴国库。

(二)加强中央统计经费使用监管。健全经费使用监管机制,将中央经费纳入审计范围。出台《中央统计经费使用管理及审计制度》,开展县(市、区)统计局中央统计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形成《关于全市中央统计事业费使用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并进行全市书面通报。严格控制资产配置。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学习采购文件和法律法规,掌握政府采购的各项标准和规章制度。妥善整理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开展设备配置和采购情况专项检查,无超标超限情况。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整改期间部署、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4次,班子成员开展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检查7次,局机关纪委开展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查2次。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各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上报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情况的书面报告,各处室向局党组汇报全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工作及配合工作完成情况。将廉政专题教育纳入全局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书记上专题廉政教育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整改期间,各支部开展警示教育4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学习2期,全局各层面开展谈心谈话90余次。严格落实考勤、因私出国境等制度,将出勤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考核和处室考核内容。2019年,我局没有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也没有接到群众的信访举报。

(二)加强重点领域防控工作。加强服务外包公司管理,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服务外包公司。制定《社情调查服务外包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对公司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合同价格以及是否续约挂钩,推动公司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完善修改《温州市社情民意调查数据质量管控办法》,确保项目核定没有差错。

七、关于“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制定出台《中央统计经费使用管理及审计制度》,同时规范中央统计经费使用管理及审计。制定出台《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彻底解决公务接待超标违规现象,经自查2019年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公务接待管理要求,未发生公务接待超标行为。

(二)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一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格执行《温州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实现对11个县(市、区)交叉执法检查的全覆盖,成为全省唯一所有县(市、区)稽查、结案、罚款均破零的地市,执法工作多次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获得省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肯定。二是建立统计执法工作预警提示和通报制度。分别对执法力度不足的4个县(市、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各地执法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地完成执法检查任务。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在各地案卷自查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2个案卷由我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要求整改落实。三是大力开展培训教育,狠抓队伍力量培养。举办各类普法培训班320余期,普法人数超3.2万人。组织3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积极开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共有332人报名参加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居历史高位,2000余人参加全市统计继续教育,全力提升全市统计从业人员队伍业务素质。2019年统计执法证考试通过率94%,列全省第一。11个县(市、区)持证均达2人以上,全部实现独立执法。

下一步,市统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整改落实。深刻认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决摒弃“过关收场”思想,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快工作进程,加强跟踪督办。同时,举一反三,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以制度形式固化,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与成效。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造统计铁军,促使统计系统干部廉洁从政,积极有为,不断提升统计自我发展、服务发展和引领发展的能力。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努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要把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自觉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温州统计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好、拓展好、运用好。坚持把持续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担当实干精神,为助力全市“两手硬、两战赢”和“重要窗口”建设做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967577;邮政信箱: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546室;电子邮箱1922486986@qq.com。



中共温州市统计局党组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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