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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局以机制创新助力统计法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监管力度,提升依法统计水平,充分发挥统计法治保障职能,更好地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温州市统计局在机制创新上下功夫,进一步夯实统计法治基础工作。

一、建立线索来源多元化机制。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公布统计违法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依法受理、核实、办理群众举报线索。二是加强联网直报监管,加大数据核查力度,加强违法线索的移送。三是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及时发现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二、建立执法月度三色预警机制。按月对各县(市、区)执法检查、立案、结案、处罚力度等各项指标进行统计,按照相应的权重综合赋分后进行排名。通过绿、黄、红三色进行公示,以指标亮晒助推基层重视统计法治各项工作。

三、规范执法程序标准化机制。一是依法告知被检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合法、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履行好各项手续。三是推行法律文书标准化机制。根据国家、省局有关规定,按照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各环节的法律要求,从案卷整体、证据提取、文书格式、现场笔录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规范,制定了一套标准统一的统计执法检查法律文书。四是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四、完善执法人员培训机制。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统计执法人员不仅要学懂弄通善用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还要熟练掌握统计业务知识。二是组建一支专业化的执法队伍。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局执法,组织开展县域交叉执法,以业务交流、“传帮带”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能力。

五、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和责任追溯机制。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19个专业的源头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控制机制,对现行工作机制再细化、再完善,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从数据的采集、验收、加工、评估和使用各个环节,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数据管理与控制;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制度,对违反统计工作相关规定,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统计数据失真、失实的,构成统计数据质量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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