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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温州市经普办从三个方面考核四经普工作
时间:2019-03-31 15:53:00 来源:市统计局 字号:[ ]

       为充分发挥考绩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使各县(市、区)经普办高质量地完成全市经普各项工作任务,近期,温州市统计局制定了《县(市、区)统计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占到全局重点工作的14%。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1.普查登记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市经普办制定的一套表和非一套表登记完成时间节点进行考核,在每三天通报的基础上,把握好重要时间节点分别进行赋分。同时,要确保数据质量,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2.普查数据的审核评估。要求实时开展数据审核、适时组织会审,以差错率排名进行扣分;定期评估单位数量、经济总量、产业结构,经普数据反映客观实际。县乡要自行开展数据质量抽查,上报自查报告,最终以省市抽查结果作为评价重要依据。

3.普查宣传的持续有效。要持续开展普查宣传,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推出不同主题,上半年主要围绕依法普查开展主题宣传,下半年主要围绕资料开发进行宣传;要高质量抓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省市录用数量及质量赋分。

下阶段,市经普办将在全局考核办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要求,为做好年度评先评优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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