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前期课题调研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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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普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经普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经普办: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已经全面启动,为提前收集“四经普”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早研究相关重点、难点问题的针对性措施,市经普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前期课题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课题范围 调研工作由各级经普办负责组织实施。调研课题的主要范围是第四次经济普查中的普查组织实施、方案制定、普查试点、“三员”选聘、普查培训、清查摸底、普查宣传、数据质量控制、部门资料整理和应用等(具体参考题目详见附件)。 二、调研时间安排 1.课题选题阶段(4月15日前):各地经普办可参考市办提供的选题方向,或自拟题目上报,并确定课题负责人。洞头区、文成县、泰顺县以及市级产业集聚区经普办调研课题1篇以上,其他县(市、区)调研课题2篇以上。请各地于4月15日前上报市经普办。 2.调研阶段(4月16日-4月底):在确定调研课题后,各地要落实责任、指定业务骨干深入基层,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根据课题内容,可采取问卷、走访、座谈等方式向基层统计人员、历次普查工作人员、企业统计员获取素材,进行归纳总结。 3.课题撰写阶段(5月15日前):根据前期调研成果,撰写课题并上报市办。 三、调研成果应用 调研成果将在市、县综合试点中加以验证和使用,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的方法和措施将在普查工作中推广应用。相关文章将在市经普网站登出,优秀文章向国家、省经普网推荐,对得到上级普查机构采用的相关调研成果,将在考核中予以加分。 四、其他注意事项 各地要加强经济普查相关业务学习,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调研。调研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基层,从基层发现和掌握问题;调研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根据调研内容,认真组织调研文章撰写,调研报告要针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调研报告中列举的问题应具有普遍性、全面性和客观性;采取的对策和建议应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调研文章应具有一定深度、阐述问题客观全面,每篇文章篇幅一般不少于2000字。 联系人:郑情怀,联系电话:88967562。
附件:温州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前期调研课题参考方向
温州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附件: 温州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前期调研课题参考方向 1.行业分类智能编码在经济普查中的应用
2.关于经济普查中如何加强部门配合的思考
3.PAD调查方式的机遇、挑战及注意事项等
4.“新经济”“新业态”普查工作难点及工作思路
5.如何做好四经普个体户普查登记工作
6.如何做好四经普清查摸底工作
7.关于四经普“基层网上集中填报”的组织方式探讨
8.普查登记入户调查技巧探讨
9.如何做好网络营销单位和个体的普查
10.如何做好经普统计执法保障工作
11.市、县级经普综合试点要实现的目标和工作措施
12.如何结合常规和新媒体手段做好经普宣传工作
13.四经普培训工作探讨
14.四经普“三员”选聘工作思路及调研
15.如何处理好经济普查与名录库工作的关系
16.关于四经普小区划分工作的一些思路
17.如何做好四经普数据处理工作
18.商业综合体和产业活动单位组织调查方式的探讨
19.关于做好XX专业普查工作的意见建议
20.关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的一些举措
21.信息化时代如何做好经济普查的技术保障工作
22.如何最大化统计中介机构在经普工作中的作用
23.经济普查在GDP核算中的应用
24.经济普查资料如何提前进行资料开发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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