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在库单位相关信息再核实工作的通知 | |||
|
|||
温经普办〔2018〕10号
各县(市、区)经普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经普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普办: 根据省经普办《关于做好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在库单位相关信息再核实工作的通知》(浙经普办〔2018〕4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单位基本名录信息,为四经普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决定开展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在库单位相关信息再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目的 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是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底册编制的主要数据来源之一。规范和核实在库单位信息是确保清查底册数据质量的有效手段。多产业企业法人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归属关系确认(以下简称单位归属关系确认)和行业代码编写是经济普查中的难点所在。通过前期核查,进一步查清、查实、配准多产业法人和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对应关系,规范名录库中不规范或漏填的行业代码,更好为四经普清查摸底工作服务。 二、核查内容 (一)单位归属关系确认调查核实 1、核查对象:省经普办以基本单位名录为基础,结合一套表单位、工商在库单位生成的多产业法人单位库,主要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多产业法人单位。 2、核查内容:根据生成的多产业法人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归属关系清单,核查其真实“父子”关系,并填写“核实情况”。 3、核查方式:逐一上门调查核实。 4、核查结果处理:根据上门核查情况,于7月26日前录入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的【待核实父子清单】模块。收集整理未成功调查核实法人单位清单,以及新发现的产业活动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主要业务活动及行业代码核实整理 1、核查对象: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中17版行业代码漏录或非法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2、核查内容:核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要符合17版行业代码的编制要求。根据核实后的主要业务活动利用智能编码系统编制17版行业代码,并人工审核编制结果。 3、核查方式:与核查对象知情人员取得联系,获取准确业务活动信息。 4、核查结果处理:根据核查结果,于7月26日前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相关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代码指标。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把此项作为经济普查当前的一项重要业务准备工作抓紧抓好,各地经普办和统计局名录负责同志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开展工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地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及具体工作时间。要尽快动员部署,加强指导,及时跟踪工作推进情况。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由县级经普办或布置到乡级经普办进行入户核查。条件成熟的地方,也可委托第三方统计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入户开展工作,但经普办必须负责工作的监督和质量控制工作。所有核查工作需在7月26日前完成,7月30日前将未成功核查单位清单及情况说明上报市经普办。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各地经普办必须掌握核查工作时间和质量要求,严格把关。为保证工作质量,单位归属关系调查核实必须采取上门核查形式进行。单位归属关系确认核查要做到真实准确,行业代码编写要做到规范完整。县级经普办应及时跟踪核查工作进度,采取电话抽查、现场抽查等方式监督核查工作质量。根据各地工作进度及核查情况,市经普办将在7月下旬开展督查与抽查工作。此次核实工作列入经普考核内容。差错率较高的地方要重新部署,重新调查核实。
温州市人民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
|
|||
上一篇: |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