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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农业普查征文和摄影作品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6-05 14:32:36 来源:温州市统计局 字号:[ ]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农业普查征文和摄影作品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国农普办字〔20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普查办公室: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各级农普人员为圆满完成农业普查工作任务,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奉献,涌现出许许多多感动人心的人和事。为让社会公众更多地认识、更直观地了解农普,展示农普人的情怀和精神风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我的农普情”征文和“图说三农普”摄影作品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与要求

     

      征文的体裁为散文、随笔等。内容应围绕农普工作,从不同的角度,描述农普工作的艰辛,挖掘最美农普故事,倾诉个人农普情怀,讴歌农普人敬业奉献、一丝不苟的精神风貌。字数要求在1500字以内。来稿必须为原创作品,真实可信,内容力求生动有趣,可读性强,有传播力。

     

      二、摄影作品内容与要求

     

      摄影作品要求以“图说”的方式展示农业普查工作中的精彩画面,突出普查工作者的辛勤工作以及普查对象的配合与支持等。作品必须为原创,真实可信,内容力求生动有趣,有视觉冲击力,有传播力。参赛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4张,风格不限。摄影作品征集只接收电子版照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图片大小在1M到8M之间,作者可对作品作对比度、亮度、饱和度等简单调整,不得作合成、删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并保留原始拍摄数据备查)。作品单幅照片需配有标题及背景介绍,组照中的每张照片需配有简短的文字说明,并根据作品构思及编排需要对照片进行适当排序。

     

      三、评奖和奖励

     

      本次活动由中国信息报社协办。征文和摄影作品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及纪念奖。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纪念奖若干名。征文由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信息报社联合组成评委会统一评定,摄影作品由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国家机关摄影协会、中国信息报社联合组成评委会统一评定。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来稿和摄影作品将在《中国信息报》上择优刊发。

     

      四、投稿方式

     

      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投稿,投稿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征文和摄影作品投稿”字样。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码等。

     

      五、活动时间

     

      2017年5月30日-7月31日。热诚欢迎农业普查的各级参与者和关心支持农业普查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踊跃投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信息报社 肖玲,010-63376716

     

      电子邮箱:sannongpu2017@126.com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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