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8/2017-0015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7-08-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开展“统计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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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统发〔2017〕43号
关于开展“统计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统计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统计局、浙南科技城经发局,市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三分工作法”服务机制,更好地指导各地科学把握上半年经济发展新态势,精准研判下半年经济发展趋势,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统计服务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温州经济社会发展新态势,按照“再造新优势、再创新辉煌、打造‘铁三角’”的新要求,搭建服务平台、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落实机关干部横向纵向联系沟通、指导服务的长效机制,全力打造温州统计铁军,全面提升统计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为巩固提升温州在全省的“铁三角”地位、奋力谱写浙江新方位下温州发展的辉煌篇章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 二、服务内容 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需求,量身定制服务内容,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精准分析研判经济运行情况。一是分析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各地实际情况,指导各地进一步提高宏观经济分析水平,重点加强GDP核算各项指标匹配性、协调性的研究分析,全面准确反映当地经济运行状况,科学研判下阶段经济运行走势。二是查找困难和问题。围绕年度目标找差距,查找经济发展和统计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三是提出对策和建议。针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经济发展对策建议,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强化统计业务辅导培训。加强基层统计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根据各地统计工作需要,市局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员将赴各地开展业务辅导培训,指导部门、基层准确理解掌握统计业务知识、指标口径和统计方法,全面提高统计业务水平。 3.组织开展互动交流。除按授课形式进行业务辅导外,增设与会人员互动环节。由基层人员围绕业务培训知识或日常统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现场交流提问,市局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答疑解惑。通过互动交流,提高指导针对性,增强业务辅导效果。 三、时间和人员安排 本次服务周时间安排在8月上旬,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由挂钩联系责任处室负责通知。 四、服务形式 本次服务活动采取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座谈会由当地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市局分管领导通报分析当地经济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对策建议;市局相关专业人员就专业统计工作分别做辅导;最后,与会人员提问,市局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答疑解惑。 五、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主要经济部门负责人,县(市、区)统计局中层以上干部,重点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统计信息中心主任。 市级功能区管委会主要经济部门负责人,统计部门中层以上干部,重点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统计信息中心主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牵头组织的作用,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赴挂钩联系点开展指导服务工作;市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本次活动统筹安排,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市局综合统计处要分县(市、区)做好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研判,按时提供相关资料;各专业处室要结合各地具体实际,认真梳理有关内容,做好指导服务。各县(市、区)及市级功能区统计部门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座谈会的组织工作。 2.创新服务方式。要高度重视“三分工作法”服务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在创新“局领导+处室负责人+专业人员”组团服务方式基础上,下功夫、出实招,特别是在服务个性化上求突破,突出各地各部门个性化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 3.务求工作实效。始终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帮助基层解决难题”作为“三分工作法”服务机制的立足点和出发点,要严防走过场、形式化,有效保障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果。在开展指导服务中,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守作风建设各项纪律。
温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