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全国农普培训课件(20160823)
谁应该是户主?如果没有户口名字怎么填?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规定户主是本户农业经营的主要决策者或主要收入来源人。简单地说,就是家里对农业经营说了算的人。比如说种植业,种什么,种多少,什么时候种就是一个家里的决策,如果有一个人说了算,那他(她)就是户主;如果家里没有这个决策,都是按常规来的,或没有明确谁说了算,那就比较一下家里的农业经营收入谁的贡献大,谁就是户主。在清查摸底时,由于不一定很了解该户的农业经营情况,可填写户口本上的户主和姓名,实际登记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以登记为准。如果登记的户是外来户,没有本地的户籍,那就用身份证上的姓名。
如果住户成员有人有本乡镇户籍,有人没有,摸底表、普查表应如何填报?
摸底表可按户主的情况填报,如户主的户籍在本乡镇,但某个成员的户籍不在本乡镇,则对户籍是否在本乡镇的选项指标选“1.是”。在普查登记表中,因为是对每个成员的,则在户主的户籍选本乡镇,在某个住户成员的户籍选不在本乡镇。(归类:普查对象)
二级法人单位在摸底表中如何填?
答:二级法人单位虽然有上级单位,但要作为法人单位登记,其上级单位如果也符合登记条件,在登记时要剔除这个二级单位。因此,如果是二级单位,单位摸底表的“05”指标,是否注册?填“1”,注册;“08”指标,是否有上级单位?填“2”否。这样单位表的农业法人单位的汇总结果就包括了二级法人单位数量。(归类:普查对象)
某住户的住房正在新建或装修,暂时住在亲戚或朋友家,如何登记?
虽然该户住房的建设或装修在普查时还没有完工,或已经完工还没有入住,在现住房结构上均按完工后的情况填写;居住的其他情况,如做饭、取暖用能源,饮用水来源等按完工前的实际情况填写;各类拥有情况按普查时的实际情况填写。(归类:居住及生活)
孙辈和祖辈一同生活,父母外出打工,已经分户,如何登记?
虽然户籍分开,但经济生活连为一体,按一户登记。
不经营农业的扶贫户如何登记?
本次农业普查不会出扶贫户数量,只有经营农业的,或虽然不经营农业但有承包土地的贫困户才是登记对象。
贫困户“带住”在亲戚家算不算一户?
在亲戚家“带住”也可以看做是对贫困户的一种帮扶措施,如果完全按照住户的原则算为一户则不能全面反映贫困户的实际状况,需要分开登记。贫困户的现居住生活情况填该户在亲戚家的情况;各类拥有情况填该户实际情况。
耕地的经营和耕种有何区别?
耕地的经营主要是指有耕地经营权的情况,而耕地的耕种则包括了除有经营权的耕地外,经营权没有转移,代耕代种的情况。所以普查表里需要填报的是实际耕种的耕地。
实际耕种面积是时点数,还是时期数?年末都流转出去了如何算?
实际耕种面积是时点数,但这个时点不能完全和普查时点重合,应该是普查年度内完整农业生产季节结束时的时点数。如果有多个生产季节,则按最后一个季节计算。如果年末发生了耕地的流转,无论是转出还是转入,都会反映在相应的指标上,不会影响到年内实际耕种面积的数量。
村集体采用土地经营权招标,未中标的农户算不算普查对象?
未中标的农户暂时没有经营农业,但有集体分得的确权(承包)土地(耕地),其经营权暂时交给集体并转给他人,集体还要按其确权(承包)地数量进行年末分红。因此,未中标的农户也是普查对象,确权(承包)土地(耕地)的数量按分红依据的数量填报,同时将其数量填在“流出面积”项下。
在耕地上栽种树苗,如何填报?
如果在确权(承包)耕地上栽种,不填报在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而是填报在林业实际经营面积中,同时在“用于培育苗木面积”项下填报具体面积,确权(承包)耕地面积的数量不变。如果在流入的耕地上栽种,除了填报上述林业经营项外,还要填报在流入耕地用途的“用于林业经营”项下。
在建规模户、单位是否是普查对象?
对规模户来说,要看在建规模户的情况。如果“在建户”以前是就是农业经营户,则按规模户登记,生产经营状况按普查年度内的实际情况登记。如果“在建户”以前不是农业经营户,而且普查年度内并没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则不作为登记对象。对单位也做同样的处理,如果“在建单位”以前是农业经营单位则是登记对象,如果“在建单位”不是农业经营单位,普查年度内没有农业经营活动,则不是普查对象。
为什么渔业规模户的标准是30万元,而其他户只要达到10万元就是规模户?
这是因为成本高是渔业生产比较普遍的特点,销售收入,也就是包含成本的总收入达到10万元,虽然要有一定规模,但比较一般。因此对从事渔业生产的规模户的销售收入标准高一些。而从事其他农业行业则按销售收入10万元为标准。
雇主算不算农业从业人员?
算。农业从业人员包括从事农业生产和管理的人员,雇主就是“管人”的管理人员,他谋划生产、管理员工、交易等的时间也要计算为从事农业生产或管理的时间。
买农机等固定资产投资,算不算经营支出?
购买农机等固定资产投资,不计入经营支出。固定资产是一次购买多年使用,每年的实际支出是折旧费,由于计算折旧比较复杂,因此,在普查时不计入经营支出。如果是贷款购买的,可在银行或民间贷款余额中反映。
户、单位是季节性农业活动,普查时点没有活动,且已经离开活动地点如何普查?
这些户或单位是季节性的,每到季节就会回来活动,是农业普查对象,应该按生产地原则进行登记。如果普查时点离开,则要找到当地居住的相关人员,比如季节性经营的户或单位经营时临时住房的出租人,经营时使用土地、圈舍或机械的所有者等,通过他们找到季节性经营户的户主或单位负责人完成访问,或代为填报普查表。(归类:普查对象)
农业服务业单位不需要填“占地面积”么?
农林牧渔服务业单位是属于有固定服务对象的,一般没有固定场所,所以可填占地面积为零。当然,如果有固定场所也可填占地面积。(归类:单位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