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课题调研的通知
温农普办﹝2016﹞1号
各县(市、区)农普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农普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农普办:
为提前收集三农普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早研究、部署相关难点问题的针对性措施,市农普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课题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课题的内容及责任落实
调研课题的主要范围是第三次农业普查中的普查组织实施、方案制定、普查试点、“两员”选调、普查培训、清查摸底、普查宣传等,具体见附件。调研工作由各级农普办负责实施,市、县级农普办业务骨干完成调研课题撰写。
二、调研工作的时间及成果应用
本次前期调研分两个批次完成,分别在4月底前和5月中旬前。调研成果将在市、县综合试点中加以验证和使用,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的方法和措施将在普查工作中推广、使用。相关文章将在市农普网站登出,优秀文章向省、国家农普网推荐,对得到上级普查机构采用的相关调研成果,将在考核中予以加分。
三、其他事项
各地要加强农业普查相关业务学习,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调研。调研人员必须深入基层,坚持实事求是,从基层发现和掌握问题。根据调研内容,认真组织调研文章撰写,调研报告要提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调研报告中列举的问题应具有普遍性、全面性和客观性;采取的对策和建议应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调研文章应具有一定深度、阐述问题客观全面,每篇文章篇幅一般不少于2000字。
附件:温州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调研课题分配表
温州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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