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8/2014-00127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4-04-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统发〔2014〕1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统计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推进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工作,增强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创造诚信统计环境,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数据公信力,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决定建立“诚信统计承诺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诺对象
全市统计从业人员和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企业。
二、实施方式
利用企业参加统计培训、接受日常检查或统计从业人员申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时机,由企业、统计从业人员分别签署《企业诚信统计承诺书》和《统计从业人员诚信统计承诺书》,以明确其守法、守信、自律等方面的自我约束和应承担的责任。
三、承诺内容
(一)企业方面:1、报送的统计数据及相关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2、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设置方面要求;3、配合统计部门调查和监督检查方面要求;4、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内容。
(二)从业人员方面:1、报送的统计数据及相关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2、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方面要求;3、配合统计部门调查和监督检查方面要求;4、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使用要求;5、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内容。
四、有关要求
(一)在承诺人签署承诺书前,应向承诺人告知所有承诺事项。
(二)《企业诚信统计承诺书》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加盖企业公章。《统计从业人员诚信统计承诺书》由统计从业人员签署。承诺书一式两份,签署后分别由签署人与统计部门保管。
附件:1.《企业诚信统计承诺书》
2.《统计从业人员诚信统计承诺书》
温州市统计局
2014年4月22日
附件1
企业诚信统计承诺书
XX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此本人谨代表向统计局作以下承诺: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二、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会自行修改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会以任何方式要求本企业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会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不会为了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而编造虚假统计资料。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四、自觉接受统计部门的调查和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不会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在接受统计部门调查和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的统计报表、统计台账和原始统计记录是真实、完整的,提供的相关会计报表和会计总账及明细表是真实、完整的,提供的无票收入等所依据的相应统计台账、出入库单、购销合同、结算凭证及销售明细账等资料是真实、完整的。
五、在本企业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者持有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六、如出现违法情况,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统计从业人员诚信统计承诺书
XX统计局:
本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愿意向 统计局作以下承诺: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自觉履行统计调查义务,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二、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会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会为了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而编造虚假统计资料,不违法公布统计资料。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对本人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自觉接受统计部门的调查和监督检查,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在接受统计部门调查和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的统计报表、统计台账和原始统计记录是真实、完整的,提供的相关会计报表和会计总账及明细表是真实、完整的,提供的无票收入等所依据的相应统计台账、出入库单、购销合同、结算凭证及销售明细账等资料是真实、完整的。
五、按时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具备从事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六、依法使用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不涂改、转让、出租、出借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七、如出现违法情况,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