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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将商品销售额作为考核商业企业的唯一指标?

    时下,激励机制已被广泛引入各个领域,无论在企业、机关、学校、科研机构、文艺体育团体,还是在家庭,都将激励机制作为挖掘潜力、施展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竞争能力的一种辅助工具来使用,这无疑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增添了活力。近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本市商业发展步入了“快车道”,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部门、地区和企业,在加快商业设施改造、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同时,也纷纷引入了激励机制。除有些部门制定的考核指标比较科学外,不少部门仅将商品销售额作为对企业考核的唯一指标,这无疑带有片面性,而且引发了不少弊端。 
    我们评价一个企业经营状况如何,主要应该看它为国家财政贡献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销售额指标完成好坏固然对企业增加盈利有很大关系,但有时却受各种因素影响,销售额指标完成状况可能与企业盈利增减发生背离。例如由于价格上涨,企业即使卖出与某一时期相等的商品,销售额也会增加。 
    但由于各项费用提高,企业盈利反而可能下降。另外,这种单一的考核办法,还会使某些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荣誉。一些企业为了完成销售额指标,不是在改善和提高经营管理上下功夫,而是采取在实物不转移的情况下,靠相互开销售发票来虚增销售额。从而表面上看销售额指标完成了,但实际上这部分虚增的销售额丝毫没给企业带来盈利。如果主管部门仅依据销售额指标来考核,反而会助长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 
    从现实经济生活出发,主管部门对商业企业的考核,应该采用多指标或质量指标,这样比较科学、合理。如既对企业销售额指标考核,同时又考核企业的利润指标,或采用销售利润率等指标来考核。当然,能统一制定商业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从企业投资者、债权人以及企业对社会的贡献等三个方面对企业作出评价,则最科学、合理。既符合改革后的企业税收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又能参照国际上通行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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