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引导工业经济发展朝着提高质量和效益方向转化,国家统计局在调查研究和吸收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工业经济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新体系由七项指标组成。即: (1)、总资产贡献率。该指标反映企业全部资产的获利能力,是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集中体现,是评价和考核企业盈利能力的核心指标。 总资产贡献率(%)=(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其中:税金总额为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与应交增值税之和,平均资产总额为期初和期末之和的算术平均值。 (2)、资本保值增值率。该指标反映企业净资产的变动状况,是企业发展能力的集中体现。 资本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期初所有者权益(净资产)×100% (3)、资产负债率。该指标既反映企业经营风险的大小,又反映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的资金从事经营活动的能力。 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100% (4)、流动资产周转率。指一定时期内流动资产完成的周转次数,反映工业企业投入的流动资金周转速度。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销售收入/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其中:流动资产平均余额为期初和期末流动资产之和的算术平均值。 (5)、成本费用利润率。反映工业生产成本及费用投入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反映企业降低成本的经济效益。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其中:成本费用总额为产品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之和。 (6)、全员劳动生产率。该指标反映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劳动投入的经济效益。 全员劳动生产率(元/人)=工业增加值/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工业增加值为消除价格因素与标准值可比的工业增加值。 (7)、产品销售率。该指标反映工业产品生产已实现销售的程度,是分析工业产销衔接情况,研究工业产品满足社会需求程度的指标。 产品销售率(%)=工业销售产值/工业总产值×100% 根据上述七项指标,计算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 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是衡量工业经济效益各个方面在数量上总体水平的一种特殊相对数,是反映工业经济运行质量的综合指标,它是以各项指标的实际值分别除以该项指标的全国标准值,并乘以各自权数,加总后除以总权数求得。 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某项经济效益指标报告期数值/该项指标全国标准值×权数)÷总权数 ∑——加总的符号。 权数是根据上述各项指标在综合经济效益中的重要程度,由专家调查法确定。标准值考虑了我国近期工业经济指标的实际水平及一般标准确定。各项指标的权数和标准值如下: 指标名称 | 指标权数 | 标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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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贡献率 | 20 | 10.7% | 资本保值增值率 | 16 | 120 | 资产负债率 | 12 | 60% | 流动资产周转率 | 15 | 1.52次 | 成本费用利润率 | 14 | 3.71% | 全员劳动生产率 | 10 | 16500元/人 | 产品销售率 | 13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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