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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受物价上涨影响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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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城镇居民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下半年以来收入增幅略有回升,名义增幅较去年同期都有一定幅度提高,但是今年持续上涨的物价对居民家庭生活的影响不容忽视,尤其是对低收入家庭来说,影响更为明显。

从食品支出看,低收入家庭食品支出比重大于高收入家庭。对于低收入家庭而言,绝大部分收入都用来家庭开支,而不断走高的物价水平,特别是食品价格的大幅上涨使低收入家庭食品开支增加。前三季度,10%最低收入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4.1%,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8.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0%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多支出194元,占总消费性支出的比重达3%10%最高收入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7.8%,低于全市平均8.3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0%最高收入家庭人均多支出568元,占其总消费性支出的比重1.9%

从服务性消费支出情况看,低收入服务性消费比重小于高收入家庭。服务性消费是人们支付社会提供的各种文化和生活方面的非商品性服务费用,今年我市城镇居民服务性消费贡献率显著提高。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4379元,占总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29.6%,比去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10%高收入家庭人均9436元,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33.2%,高于全市平均3.6个百分点;10%最低收入家庭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1224元,占总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27.0%,低于全市平均2.6个百分点。

从消费倾向看,低收入消费倾向明显高于高收入家庭。前三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819元,同比增长10.4%,其中10%最低收入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6380元,同比增长22.0%,平均消费倾向是92.7%,比全市平均水平72.7%高出20个百分点;10%最高收入城镇居民家庭来看,人均消费性支出30786元,同比下降2.1%,平均消费倾向是58.7%,低于全市平均14.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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