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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儿童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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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实施两年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工作,学前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义务阶段教育均衡发展,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我市儿童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
  一、学前教育整体推进
  学前教育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近年来,我市积极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发展适龄儿童学前教育,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的若干意见》,在政府领导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下,坚持和完善政府办园为示范,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的幼教办学体制,积极推进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和等级幼儿园认定工作,着力纠正当前学前教育“保姆式”、“小学化”倾向。乡镇中心幼儿园和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步伐加快,至2007年末,全市共有1508所幼儿园,其中市级示范幼儿园54所、省级示范幼儿园28所,乡镇中心幼儿园210所,创建率达到80.15%,比2005年提高了22.35个百分点。
  学前教育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市积极鼓励示范性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和已有的社会声誉,通过多种形式主办、承办或兼并薄弱幼儿园,鼓励集团办园和引进外资办园,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教育规模、教育水平都有了进一步提高。2007年,全市在园幼儿25.09万人,教职工2.21万人,每百位幼儿拥有教职工8.8人;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21%,3~5周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4.17%。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我市认真实施省政府提出的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139富民攻坚计划”教育“六项工程”,通过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百千万”教育结对扶贫、“家庭1+1活动”等一系列助学活动,扩大结对助学规模,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贫困生助学金制度,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特别是贫困女生完成学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进程,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农村教育条件和教育质量逐年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2007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9.99%和99.86%,继续维持2005年以来较高的入学率,均达到《规划》目标。
  三、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我市注重学生的全面培养,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知荣辱,树新风”主题读书活动,学生行为规范和文明礼仪普及教育;开设了“形势教育大讲堂”,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学校普法和禁毒教育工作,积极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二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在课外活动方面,坚持开展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加强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读书活动、夏令营、“阳光体育”、“音乐伙伴”、校园集体舞等活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学生艺术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责任意识和团队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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