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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第一次农业普查公报

温州市人民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第一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汇总结果的公报

1998年1月12日

 

根据国务院决定,我市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精心准备,于1997年1月正式展开了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到目前为止,已顺利完成了前期准备、人户登记、质量检查、数据计算机录入和主要指标数据汇总等阶段的工作,取得了大量的有关全市农村、农业、农民的第一手基本数据。

第一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全市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住户、乡镇企业、行政村和乡镇,共有38个调查项目、687个指标。普查时点标准是1996年12月31日,时期标准是199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完成繁重的普查数据的采集任务,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全市从市到县(市、区)、乡(镇)、村建立了一套完备的组织网络和工作网络;选聘和培训了7万名普查人员和普查指导员;对全市134.97万农户、6488个行政村和非城关镇辖的农村居委会、305个乡镇、1501个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1.4万个乡镇企业进行了逐个查点和填报,多次组织开展了质量复查、抽查、验收、分析评估。事后质量抽查和主要数据分析评估的结果表明,第一次农业普查工作是认真、扎实、高效的,所取得的数据是科学、可信、可贵的,实现了高标准、高质量的目标要求。

通过第一次农业普查,基本搞清了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家底,进一步了解了农村社会经济的运行状况。搞清了农业和农村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和结构;农村从业人员的数量、素质和行业、地域分布;主要农业机械和设备的数量、质量;耕地的数量、质量和结构情况;农作物种植的规模和结构;乡村社区环境和基础设施状况;建制镇的规模和社会经济状况。现将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结果公布如下:

一、农村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和结构

农村住户的规模及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住户的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业户所占比重下降,非农业户所占比重提高。纯农业户所占比重下降,兼业户所占比重提高。

1996年末,全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住户134.97万户。其中农业户所占比重为48.57%、非农业户占51.43%。在全部农业户中纯农业户占36.00%,兼业户占64.00%。在全部兼业户中,其中农业为主兼营非农业的户占34.25%。随着农村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全市农村住户的收入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在全部农村住户中,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的占28.97%,主要来源于非农业的占71.03%。

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与结构

1996年末;全市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1501个,其中国有74个,集体580个,两者占总量的43.57%;私营、个体单位490个,占32.65%;外商、港澳台单位2个,占0.13%;联营单位355个,占23.65%。

从经营类别来看,在全部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中,经营种植业为主的单位有690个,畜牧业为主的单位有198个,林业为主的单位有433个,渔业为主的单位有180个。这些单位虽然从业人员数较少,但经营的农业用地面积和牧业数量则较多(见表1)。

表1:全市非农村住户类农业单位经营规模

指标

数量

平均每个单位

从业人员(人)

22701

15

耕地面积(公顷)

2598

5.50

园地面积(公顷)

4231

10.47

有林地面积(公顷)

94584

193.82

渔业养殖面积(公顷)

7431

43.97

猪年末存栏效(头)

54043

285.94

羊年末存栏数(只)

890

42.38

非农乡镇企业的规模与结构

乡镇企业是我市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6年末,全市非农乡镇企业的总个数达23968个,其中,乡镇办6921个,村办1977个,联户办11744个,具有法人执照或外雇人员在8人以上的户办企业3326个。乡镇办和村办的企业占总数的37.12%。非农乡镇企业从业人员534560人,平均每个企业从业人数为22人。

从行业类别来看,在全市非农乡镇企业中,工业企业最多,批零贸易业也占有一定的比重,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社会服务业和其他第三产业较少(见表2)。在全部非农乡镇企业中,有中外合资合作企业181个,占7.55%;年经营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644个,其中一亿元以上的13个。

表2:全市非农乡镇企业行业类别结构

行业

数量()

比重(%)

合计

23968

100.0

工业

21588

90.07

建筑业

373

1.55

交通运输业

309

1.29

批零贸易餐饮业

1195

4.99

社会服务业

292

1.22

其它行业

211

0.88

二、农村从业人员和农业机械

农村从业人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人口的增长、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城乡交流进一步扩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住户的从业人员增加,非农业从业人员比重提高,劳动力流动的范围扩大。

1、农村从业人员总量及行业结构

1996年末,全市农村从业人员为335,04万人。平均每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住户的从业人员数为2.48人;其中,主要从事农业人员为103.78万人,占30.98%;全部从业人员从事主要行业结构详见表3。

表3:家庭从业人员从事主要行业结构

行业

比重(%)

行业

比重(%)

种植业

25.04

工业

30.74

畜牧业

3.28

建筑业

3.70

林业

O.07

交通运输业

2.84

渔业

1.74

批零贸易业

14.96

农业服务业

O.84

其他业

16.79

2、农村从业人员性别、劳动年龄和文化程度结构

在劳动年龄内的农村从业人员占农村从业人员总数的90.13%,其中,男性占53.07%,女性占41.93%;超过或低于劳动年龄的从业人员占全市农村从业人员的9.87%,其中,低于劳动年龄(15岁及15岁以下)的占0.75%,超过劳动年龄(男性60岁以上,女性55岁以上)的占9.12%。劳动年龄外的从业人员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辅助劳动。

随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逐步推广,农村从业人员的文化结构有了较大改善。在全部农村从业人员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12.77%,小学文化程度的占49,95%,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3.16%,高中文化程度的占2.46%,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0.66%。从事农业与非农业人员的文化结构存在较大差异(见表4)。

表4:农村从业人员文化程度结构(%)

全部农村从业人员

其中:

主要从事

农业

主要从事

非农业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不识字或识字很少

12.77

26.84

6.46

小学

49.95

58.20

46.24

初中

33.16

13.96

41.78

高中

3.46

0.92

4.60

中专

O.41

0.07

0.56

大专及以上

0.25

0.0l

0.36

3、农村从业人员的从业地区和流向

现有农村从业人员的从业地区主要正当地乡村,但离开乡到县内、省内和省外从业的人员也占一定的比重,农村就业问题已不只限于在农业和农村内部。全部农村从业人员中,在本乡内从事劳动的从业人员为226.14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7.53%;在本乡以外从事劳动的从业人员为108.80万人,占32.47%;其中,在本县外乡从事劳动的为35.73万人,在本省外县从事劳动的25.68万人,在外省从事劳动的为47.39万人。农村从业人员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主要地点,有67.72%的在农村,有32.23%的在城市。

农业科技与专业人员

随着科技兴农事业的发展,农村造就和培训了一批农业科技人员和专业人员,他们为农业持续稳定增长做出了应有的贡献。1996年末,全市农村农民科技人员达4865人,占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员总数的0.47%。其中,种植业科技人员2516人,牧业科技人员893人,林业科技人员334人,渔业科技人员1122人,农民专业人员10531人,平均每个村委会有1.62人。其中,农机员3213人,水管员2740人,电管员4578人。

1996年,在农村各种农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中,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达3286人。这批技术力量,为科教兴农发挥了骨干作用。

主要农业机械

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市人均耕地少,水田地块小,小型农机具较多,装备水平较高。1996年末,全市农村拥有五种农业机械(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动脱粒机、农用运输车)总量50984台(辆)。平均每万名从业人员拥有151台。按五种主要农业机械类别来看,其中,大中型拖拉机502台,小型拖拉机16424台,联合收割机482台,机动脱粒机29052台,农用运输车4524辆。

一、农村小城镇和行政村(居委会)发展状况

镇区规模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村小城镇有了很大发展,镇区呈一定规模,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农村城市化水平提高。1996年末,全市农村镇(不包括城关镇)133个,占全部乡镇个数的42.22%;每个镇镇区平均占地面积为1.94平方公里,平均总人口7050人,非农业人口2685人;镇区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38.08%。

镇区的企业数量与结构

镇区企业状况是决定镇区社会经济规模的重要因素。1996年末,平均每个镇区有各类企业81个,平均每个企业从业人数为21人。企业从业人数占镇区总人口的比重为24.36%,占非农业人口的比重为63.97%。

从企业经济类型看,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在农村小城镇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个数占企业总数的63.88%、从业人数占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55.28%(见表5)。

表5:镇区企业的经济类型

企业个数()

比重(%)

从业人数(人)

比重(%)

合计

10788

100.00

228466

100.00

国有

143

1.33

14150

6.19

集体

2279

21.12

69064

30.23

私营

4469

41.43

43080

18.86

联营

3829

35.49

90187

39.47

外商

38

0.35

9041

3.96

港澳台

30

0.28

2944

1.29

从企业的行业构成看,工业与批零贸易餐饮业占的比重较大,建筑业、交通运输和其它第三产业占的比重较小,工业和批零贸易餐饮业占企业总数的85.68%。工业和建筑业是吸纳劳动力较多的行业,从业人数占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92.67%(见表6)。

表6:镇区企业的行业构成

行业

企业个数()

比重(%)

从业人数(人)

比重(%)

工业

7503

69.55

198768

87.00

建筑业

308

2.85

12947

5.67

交通运输业

306

2.84

3539

1.55

批零贸易餐饮业

1740

16.13

838l

3.67

其它业

931

8.63

4831

2.11

农村镇的集市数量和结构

小城镇的集聚能力与市场建设相互推动。1996年末,在农村镇所辖范围内,由镇直接管理、经工商部门批准、具有固定场所的集贸市场为386个,其中:综合市场136个、占35.23%;专业市场250个,占64.77%。平均每个镇有2.9个集贸市场,其中:1个综合市场、1.9个专业市场。

农村行政村(居委会)社区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村基层组织的社区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1996年末,全市共有行政村和非城关镇辖的农村居委会6488个,其中通电的行政村(居委会)占99.95%;通邮的占91.74%;通公路的占70.61%;能接收电视节目的占90.68%。行政村(居委会)饮用水土要来源结构为:自来水占49.00%,江河、湖泊水占1.96%,池塘水占1.08%,井水占28.16%,其他占19.80%。农村居民生活用主要燃料结构为:燃气占41.00%,煤炭占2.57%,柴草占56.18%,其他占0.25%。拥有小学的行政村(居委会)占35.71%,有医疗站的占37.44%;有幼儿园、托儿所的占24.12%;有敬老院的占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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