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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民收入的历史回顾及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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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5091元,比上年增长7.5%,这是继“九五”时期的连续几个低增长年份后,增长速度较快的一年。纵观20年间农民收入变化的轨迹,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82年的298元增加到2002年的5091元,增加了16倍,年均增长15.25%。千方百计解决好农民增收问题,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战略性任务,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当前的中心工作。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实现全面小康和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所在。本文利用农村住户调查资料对1982年以来我市农民收入的增长历程和结构变化进行剖析,揭示农民收入增长的变化规律及制约因素,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20年农民收入的历史回顾   我市农民收入的增长主要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开始的。改革开放前,受落后的生产关系束缚,我市农民收入长期在低水平上徘徊,多数农户生活只能勉强维持温饱。到1982年人均纯收入也仅有298元。从1982年到2002年的20年间里,我市农民收入不断跃上新台阶,生活水平实现了从温饱到小康的跨越。   (一)“六五”时期的高速增长期   进入“六五”时期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实现,农民摆脱了旧体制的束缚,在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后,长期积累的生产力得到集中释放。这一时期,农业生产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82年的165元增到1985年447元,五年间增长1.7倍,年均递增22.1%,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实际增长9.4%,198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29.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8.2%,成为我市历史上农民收入增长最快的一年。到“六五”末,多数农民温饱有余,恩格尔系数由1980年的59.2%下降到57.3%。   (二)“七五”时期的阶段性调整   经过“六五”时期的一轮高速增长,农业生产发展已经到了一定的水平后,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农业生产出现阶段性波动,农产品“卖难”问题开始出现,农业的边际效应开始下降。但这一时期,我市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纷纷走出耕地,从事非农经营。1990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929元,比1985年增长1.07倍,年均递增15.8%,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实际增长4.8%。这一时期农民收入来源更趋多样化,农业收入虽占主导地位,但二、三产业收入比重迅速提高,初步形成了以乡镇企业为龙头,二、三产业并重的农民收入增长格局。   (三)“八五”时期的新一轮快速增长   经过“七五”时期的调整,农业生产形势好转,农村工业加快发展,农村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快,特别是1992年小平同志南方讲话以后,我国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同时,国家为了理顺价格体系,进行新一轮的价格改革,大幅度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并进一步放开了农产品市场,在诸多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农民收入增长开始走出低谷,在原来较高的起点上保持了快速增长。1995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801元,比1990年增长2倍,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实际增长7.2%。这一增长速度虽然低于“六五”时期,但比“七五”时期提高了2.4个百分点,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主要以非农产业为主,非农产业收入的比重首次超过农业产业的收入。   (四)“九五”时期的稳定增长期   进入“九五”时期以后,宏观外部环境开始发生变化。一方面,为抑制经济过热的势头,国家采取宏观紧缩的政策,另一方面,农产品供给由结构性过剩转向全面过剩,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农业增产不增收的问题变得十分突出,特别是1997年以后,全市农民收入一直保持低增长,到2000年末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298元,比“八五”末期的1995年增长53.4%,年均递增8.9%,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实际增长5.9%,比“八五”时期的年均递增回落了1.3个百分点。这一时期的农民收入增长几乎全部来自非农产业,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由增长率的下降演变为绝对量的下降,第一产业收入占整个纯收入的比重由1996年的26.9%减少到2000年的11.9%,减少了15个百分点。   (五)进入“十五”的恢复增长期   进入“十五”以后,农业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农村非农产业快速发展,在农村经济稳定的同时,农民收入也呈现了恢复性的增长趋势。2001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468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200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091元,比上年新增408元,增长8.7%,年均增长8.8%,比“九五”时期快了2.9个百分点。   二、我市农民收入的现状及特点   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和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渠道不断拓宽,收入构成日趋多元化。但伴随着社会需求发生变化和农业生产结构性矛盾的更加突出,出现了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放慢,农民增产不增收等新情况和新问题,虽然在进入新世纪后,农民收入出现了恢复性增长,但农民增收难,低收入户收入增长缓慢甚至减少的问题依然存在,农民收入中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农民之间、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主要表现为:   (一)收入构成非农化趋势明显   1982年以前,集体分配收入是农户收入的主要来源,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1995年前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所占的份额多在50%以上,但随着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1997年工资性收入首次超过家庭经营收入,实现了农民收入结构的重要突破。到2002年,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合计为3941元,占全部收入的77.4%,农业收入只有627元,占12.3%;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合计523元,占10.3%。非农收入的比重比1995年提高了3.5个百分点。   (二)收入水平区域性差异大   农民收入结构变动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区域间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大。由于自然资源和经济水平的差异,农民收入地域性差异十分明显,经济相对比较发达,地理和自然条件较好的平原地区农民收入水平较高,2002年鹿城、龙湾、瓯海、乐清等四个市(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683元;其次为瑞安、平阳、洞头、苍南这四个市(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768元,山区永嘉、文成、泰顺三县收入水平较低,人均只有3403元,平原地区和山区的收入比率为1.96:1。收入最高的龙湾区和收入最低的泰顺县相差5358元,泰顺人均纯收入只有龙湾的31.5%。   (三)农民家庭之间收入出现扩大趋势   我市农民收入水平居全省平均线略上,早在“九五”期间农民的整体生活水平就进入了小康阶段,部分农民过上了富裕的生活。但是,由于各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农民内部的收入差距也日益扩大。在一部分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仍有相当部分农民的收入增长速度缓慢甚至下降,造成农民之间收入趋向两极化。2002年住户调查资料显示,按照收入从高到低的排列,20%的最高收入家庭人均纯收入达9022元,而20%的最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只有1680元,高低收入户的差距为5.37倍,贫富两极分化极其明显。   (四)城乡居民收入日益扩大   相对城镇居民而言,农民增收速度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出现了拉大的趋势。从1995年到2002年8年间,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从7507元增加到14591元,增幅为94.4%,年均增长8.7%,而农民收入年均增长7.7%。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之比已由1985年的1:1.62、1990年的1:1.91、1995年的1:2.68,到2000年的1:2.80,2002年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之比达到1:2.87。城乡收入的差距继续扩大,如果考虑到农民纯收入中生产投入占有一定的比重,城乡差距则更大。   三、制约农民收入的主要因素   农民收入增长是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我市农民收入增长难的原因,一方面,是多年来行之有效的,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措施和积极因素,有的已不复存在,有的作用弱化,而另一方面,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后,原有的增收制约因素仍存在,同时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制约因素。   (一)农产品过剩是造成农民增收难的重要原因   农产品社会需求量逐年下降。温饱问题解决以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崇尚健康保健的要求,对食品的质量和数量的消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粮食等基本农产品的直接消费趋于下降,对动物性食品、加工性食品的需求逐步增加,对农产品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业的发展不仅受到资源的约束,还越来越受到需求的约束,这样农产品市场供求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部分农产品相对过剩,价格下跌。2002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粮食仅57.4公斤,比1995年减少30.4公斤;农村居民2002年人均消费粮食(原粮)195公斤,比1995年减少21公斤。   (二)劳动力素质直接影响农民就业空间的拓展   当农村经济进入新时期后,一方面,农业增效的关键在于品种更新和科技应用,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档次,由传统农业向优质高效农业转移,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目前的农村非农产业已从过去的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提高型转移,全面实施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因而对劳动力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的高低,是农村居民收入能否提高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在农村经济全面改革的大环境中,学习农业新知识,接受新技术,吸收新经验,捕捉新信息,都需要有相应的文化知识,可以说,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的高低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呈正相关关系。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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