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是怎样核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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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我市GDP初步测算为1055亿元,比上年增长13%,第三产业占GDP比重上升到38%,比上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但与横向比较,GDP增长率在全省各市中从前几年的第1、2位落到了第7位,第三产业比重也比省里计算的全省40%比重低,好像我市经济发展出现了反常现象,不免产生一些疑问,引起了领导和有关部门高度关注。分析GDP状况,实质是上是对经济运转全过程的分析,这里从GDP核算角度作些具体分析说明,供领导参考。 一、GDP概念和核算方式 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是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核心,采用目前国际通用的SNA体系(此前为前苏联MPS体系)。从1985年在全国市、县级逐步实施以来,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GDP包涵了一个国家(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对国民经济运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全面计算和描述的宏观经济信息系统,与气象预报发明一样,同被列为20世纪的人类最重大的两项发明之一。它形象而直观地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观测宏观经济运行与管理的数据库、平衡仪和晴雨表,受到领导层的关注,甚至成为评价领导干部业绩的重要指标。由于GDP指标的重要地位,国家统计制度制定、统计方案的设计和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等,均围绕GDP核算这一中心展开。 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的新创造价值即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单位所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分配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减去进口货物和服务。在实际核算中,GDP三种表现形式表现为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总产出-中间消耗),分配法(劳动者报酬+利润+税收+折旧),支出法(最终消费+资本形成+净出口)。三种方法中,分配法最为常用,支出法仅市级以上政府统计部门进行核算,生产法由于中间消耗资料十分庞杂,只在计算农业增加值时结合分配法合并使用。 GDP之所以称为核算,是因为它是利用国民经济和社会运转过程中相关财务资料为基础进行的,它不是一个统计汇总过程。由于国民经济和社会部门繁多,财务核算制度千差万别,部门间、地区间交叉也很普遍,GDP核算所需要的资料,随着行政级别层次下降而变得越来越少,越是基层核算所需要资料获得的难度就越大。目前国家统计制度规定GDP核算只延伸到县一级,而且县一级从试算到正式实施还只有十余年的时间,到了乡一级就根本无法核算GDP了。也由于GDP核算的这一特点,目前国家统计制度规定采取分级核算的原则进行,即各级行政区域的GDP由同级政府统计部门直接核算,一级管一级,不进行汇总叠加,如全省的GDP由省统计局直接核算,并非由各市汇总而来。由于这一原因,往往出现地方GDP与上一级核算所产生不一致情况,包括GDP总量与发展速度上的差异。但为了使上级核算数与地方核算汇总数的误差尽量缩小,逐步做到上下衔接,近几年建立了逐级GDP核算评估制度,主要是对核算的基础数据评估,对相关指标评估衔接,排除各方面干扰,努力提高核算质量。经过多年的努力,不论全国、全省或我市,GDP核算基本反映了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现状,GDP核算结果是可信、可靠的。 根据国家统计制度规定,年度GDP核算在次年4月中旬完成,此前只对GDP进行初步测算。目前国际上先进国家对年度GDP的最后敲定还有1-2年时间,中间可以进行多次调整。 需要说明的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新兴产业的崛起,使GDP核算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更好地进行国际间的比较,今年国家将制定新的国民经济核算方案,细化第三产业的行业分类,使GDP核算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我市GDP核算过程 分配法是GDP核算主要方法,是分产业进行的。 1.第一产业增加值:在农业统计中直接设计农业增加值计算表,上面介绍过其增加值计算是生产法结合分配法。具体步骤是,以农业总产值资料为基础,计算各类农产品的中间消耗和净产值,最后按分配法要求计算汇总农业增加值,并运用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增长率。2002年我市初步计算农业增加值为55.7亿元,比上年增长4.1%,农业增加值率为58.5%。 2.第二产业增加值:包括工业和建筑业,工业又分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根据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报表,计算劳动者报酬、净利润、税收和其他规费、折旧4项财务指标,再与效益报表中的以生产法计算的增加值互相验证确定。工业经济效益报表是企业的财务报表,由企业直报、实行超级汇总,中间排除任何干扰。200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3521家,增加值为253.5亿元,比上年增长20.2%。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计算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为参数计算,两者合并即为工业增加值。 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计算还牵涉到总产值(总产出)问题,其计算方法实行国际通行的抽样调查方式。去年我市进行了基本单位普查,摸清了小型企业和个体工业户数,以此为基础作为规模以下工业统计抽样框,省里根据我市提供的抽样框直接确定抽样数目和样本,为了满足市、县两级需要,增加了抽样样本。去年在22900个小型工业中抽选了218个企业,10.6万户个体工业中抽选了1282户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小型企业每户去年总产值228万元,比上年增长7.1%;个体工业每户产值67万元,增长5.6%。再根据抽样调查获得的资料分别推算小型企业总产值525亿元,个体工业715亿元,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合计为1240亿元,比上年增长6.3%。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计算根据其总产值计算其增加值,参照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相乘而得,并结合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计算工业发展速度。去年为272亿元,比上年增长7.2%。 建筑业包括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安装、装修装饰业。根据建筑企业财务数据、固定资产投资和相关部门的装修装饰工程量、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等资料按核算方案计算。2002年我市建筑业增加值为73.5亿元,比上年增长15.2%。 3.第三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包含的部门十分广泛,情况也十分复杂,难度相当大,加上目前国家统计制度也不十分健全,因此全国每十年进行一次第三产业普查。年度第三产业核算有几类情况,第一类是建立了分类增加值核算制度,主要有通信邮政业、金融保险业、民航、铁路、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卫生体育、教育科技文艺广播电影电视等社会服务业,第二类是建立了财务统计制度的行业,如限额以上的批零贸易餐饮业、房地产开发业、交通部门运输业;第三类是只掌握工作量资料的行业,如限额以下批零贸易餐饮业、非交通部门公路水运业、仓储业、房地产代理经纪业、居民自有住房、私营个体民办教育卫生娱乐等服务业、社会服务业等行业,其增加值约占第三产业26%。第三产业增加值核算,对第一类经核算产生分类增加值填列,第二类依照各自的计算办法逐项计算,第三类则根据相关行业相应资料、职工工资增长水平、上次第三产业普查基础资料等不同方法分项推算。第三产业发展速度则根据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房地产价格指数等资料计算。初步测算,2002年我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初步测算为401.3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其中交通通信业为72.3亿元,增长12.1%;金融保险业56.2亿元,增长20.6%;批零贸易业为111.2亿元,增长11.8%;房地产业为32.5亿元,增长11.8%;社会服务业为59.0亿元,增长13.6%;其他服务业70亿元,增长14.3%。 三、2002年我市GDP情况如何 1.我市GDP增长率为何比全省和其他多数城市低 去年全省GDP增长率由上年10.5提高到12.3%,提高1.8个百分点,我市从上年12.3%提高到13%,提高0.7个百分点,杭州、宁波、嘉兴、绍兴、台州等市增长率都达到13%以上,比上年提高了1.5-2个百分点,我市13%的增长率处于全省第7位,上升力度相对小些。这一情况从相关主要指标分析,去年我市主要经济指标大多处于6-8位。如我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率列全省第7位,工业用电量增长率列第6位,全社会固定资产增长率列第10位,其中房地产投资增长率列第7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列第7位,进出口总额增长率列第5位,金融存款、贷款余额增长率列第8、7位,并且这几项主要指标除贷款余额增长率外,增幅均低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这几项经济指标,不仅是GDP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反映宏观经济状况的重要参数,这些指标出自各个经济部门,实行独立的统计制度,而且相对健全,数据的可信度较高。在GDP测算过程中,各统计部门也没有得到各地的相关数据,也不知道自己测算结果在全省中的位次怎样,但反馈的信息却是高度一致,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去年我市GDP测算结果基本反映了我市实际情况。 从客观上分析,全省和兄弟省市前几年GDP增长率均低于我市,从1997-2001年5年平均递增率看,全省年均递增率为10.5%,杭州为11.4%,宁波为11.5%,绍兴为11.8%,嘉兴为11.1%,台州为12.0%,均低于我市12.5%的增长率。其他城市由于长期处于较低的增长率水平,形成2001年的基数也较低,在去年宏观经济环境进一步趋好,对长期处于相对低迷状况的城市的作用也明显些,某个时期或某个年份速度快一点也是可能的,关键的是我们不能长期落在人家后头。 2.我市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何低于省核算的全省数 前面介绍过,GDP是实行分级核算的,在核算过程中允许存在误差,尤其是地区间的误差不可避免,最主要的是把自己趋势把握准,不受人为干扰。1999-2002年,全省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分别是34.1%、36.2%、38.4%、40%,我市的情况是35.3%、35.9%、37.2%、38%,1999年之前我市是高于全省核算数,2000年之后低于全省核算数,而且差距越来越大。从客观上说,第三产业不比第二产业发展特别快的情况下,其比重不可能很快提高,经过地区间比较,省里认为自己GDP核算出了问题,第三产业比重比上海、广东、江苏、山东等地低了许多,不符合浙江实际情况。对此,省里采取两种办法,一是采取措施提高第三产业核算质量,如建立金融保险业增加值核算制度,并将部分原来分解到各部门增加值重新划到金融业中,扩大了第三产业包括范围;保留服务业统计制度,把漏统的部分统上来等办法,使第三产业比重快速上升。这些积极的措施我市也同时得以实施,第三产业比重逐年上升。第二种办法是适当控制第二产业总量,通过“压二提三”使第三产业比重迅速加大。如我市上报的工业总产值省里一直认为数据偏大,坚持要核减,我市认为本市工业总产值基本反映实际,这样就发生了省市间偏差,而这个偏差主要是规模以下工业。如2000年,我市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上报数为1041.7亿元,省里核定数为780亿元;2001年上报数为1167亿元,省核定数为937亿元;2002年省里尚未反馈数据,但与前两年的25%、20%的误差率降不了多少。前几年其他城市也都是这种情况,省里曾提出各市要把工业总产值核减100-200亿元,各市都没有执行,这样全省数据与各市汇总数据的差距就长期存在了,估计目前差距在1000亿元以上,影响工业增加值300余亿元,如果把300亿元工业增加值加上去,全省第三产业比重也只有36%左右了。这一结果降低了第二产业比重,虚增了第三产业比重。再则,从各城市前两年和2002年初步测算情况看,第三产业比重除杭州市外,其他城市均低于全省数2-7个百分点。目前我市第三产业比重仅低于杭州(43%),处全省第二位(宁波为37.8%)。我市如果按省里的意见计算,那么全市GDP在1000亿元以下,第三产业比重上去了,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都要降下来,GDP总量也相应降了下来,出现跷跷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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