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儿童就是关注未来。《温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05年)》(以下简称《儿童规划》)统计监测表明,步入新世纪,我市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爱下,全市儿童健康成长,儿童的整体素质显著增强,儿童事业保持健康向上的发展态势。 一、基本情况 (一)儿童的健康保障水平和生命质量进一步提高 2002年底,全市共有妇幼保健机构12所,妇幼保健机构医生351人,乡镇妇幼保健人员配备率100%。每千人拥有医生1.37人、医院卫生院床位1.96张。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1.07%,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4.97%,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8.75%,该三项指标分别比2000年提高1.94、0.82、1.55个百分点。妇幼保健网络的完善和住院分娩率的提高,使直接威胁儿童生命的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明显下降,该三项指标分别由2000年的22.42/10万、9.69‰和12.0‰降至2002年的11.13/10万、7.03‰和8.50‰,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002年开始,我市已按《浙江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爱婴行动”、科学喂养知识宣传广泛开展,全市0-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79.04%。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由2000年的2.17%降为2002年的1.83%,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从1.90%降到1.73%,已远低于全球10%的目标。 全市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0.93%,乙肝疫苗接种率98.34%,比2000年提高4.26、1.68个百分点,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达94.0%。多年来开展强化免疫活动,我市自1992以来已连续11年未发现野病毒引起的脊灰病例。 (二)儿童教育事业迅速发展 2002年,全市3-5岁儿童入园率72.03%,比2000年提高9.97个百分点。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97%,在校生巩固率99.99%,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率99.99%,与2000年相比,均在高位上继续提升。小学生辍学率仅0.04%,比2000年又降低0.29个百分点。初中学生毛入学率95.90%,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段比例79.47%,分别比2000年提高3.2、12.58个百分点。全市有省市级示范幼儿园42所、示范小学40所、示范初中37所,为提高“普九”和幼儿教育质量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市政府出台《关于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若干意见》,完善义务教育贫困生助学金制度,开展希望助学工程、春蕾计划,“百千万”教育结对扶贫,“不让一名贫困生失学”活动,使少数民族儿童、流动人口和贫困家庭子女入学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2002年全市普通中小学三类残疾儿童在校生1919人,特殊教育学校12所,在校学生2217人。7-15岁视力、听力、语言和智残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已达到94.25%,比2000年提高4.55个百分点。 (三)儿童成长环境显著改善 全市低出生、低增长的人口增长形势和家庭内外宽松的经济生活条件,为儿童成长提供了更加优良的人口经济环境,同时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2002年底,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0%,农村改水受益率94.3%。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56.94%和75.04%,分别比2000年提高9.87、11.46个百分点。全市分别有两个国家级和省级儿童公园。县级以上儿童活动场所11处,市本级和永嘉县建立少年图书馆,市和70%的县(市、区)级图书馆设立少儿阅览室,市本级与9个县(市、区)文化馆建立少儿活动室。温州市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广播电视大楼相继落成。全市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95%、96.7%,市、县两级电台、电视台共设少儿专栏节目12个。温州电视台设有《男孩女孩》、《幼幼PARTY》、《快乐小列车》三档少儿栏目,每档时长均30分钟。还与中央电视台合办少儿节目《动画城周末版》。温州人民广播电台创办了小花朵广播艺术团。 家庭教育向社会化发展。2002年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数达1273所,比2000年增加了762所。中小学、幼儿家长家教知识知晓率分别为88.95%、92.80%,分别比2000年提高9.95、8.40个百分点。 (五)儿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全市司法部门给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数12个,由妇联系统创办的法律服务机构25个(含乡镇级)。两年来得到法律援助的儿童数848人。全市公安部门110救助中心兼为110妇女儿童救助中心,及时受理、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鹿城、瑞安、乐清、苍南等四个县(市、区)法院建立了少年法庭。 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法制教育课。全市积极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创建无毒社区”活动,让儿童远离毒品。校园周边卫生、文化、治安环境得到有效整治,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两年及时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44件,查处童工案件141起,清退童工276名。全市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总犯罪人数的比例逐年下降并控制在10%以内,2002 年为6.79%,比2000年又下降1.57个百分点。 二、主要问题 (一)地区间发展不均衡。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儿童的生存条件、教育、保护和发展等方面的差异较大。许多目标全市已达标,但部分县仍有一定的距离。如2002年全市婴儿死亡率7.03‰,鹿城仅3.27‰,而文成县、泰顺县分别为13.97‰、21.83‰;全市3--5岁儿童入园率平均72.03%,鹿城区、龙湾区分别达到95.5%、93%,而永嘉县、文成县、泰顺县仅67.20%、62%、50%。 (二)社会经济的发展给儿童事业带来新课题。一是全市流动人口有总量继续扩大、流动加速的趋势,他们往往生活居无定所,迁徙频繁,在孕产妇保健、计划免疫、教育、社会治安、防止儿童意外伤害、儿童发展等方面的管理难度较大,直接影响到全市儿童规划各项目标的实现。二是全市工业产业层次还较低,部分地区经济增长以环境污染为代价,引发了儿童的健康问题。三是离婚率上升,单亲家庭增多的问题仍然突出。生活在单亲家庭的儿童容易遭受生活上、心理上的压力,儿童的思维方式和道德观念随之改变,容易偏离社会正常轨道。 (三)公共卫生体系亟待完善。2002年,我市人均妇幼经费0.91元,与《儿童规划》2005年人均妇幼经费1.8元的目标差距甚远。公共卫生、流行病学和卫生检验专业人员紧缺,远不能适应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对高素质、高技术人才的要求。根据公共卫生有关法规的要求,防疫人员按1.32人/万配备,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应配备1000人,而目前仅500多人。 (四)儿童教育事业发展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教育经费投入不足与全面发展教育事业之间的矛盾长期存在,教育经费的筹资渠道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对贫困家庭儿童和外来人口儿童教育需求的信息建档和帮助有待于进一步健全。二是教师队伍素质亟待提高,全市2002年,小学、初中和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幼儿园教师大专学历比例、小学教师大专学历比例、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均低于《儿童规划》的要求。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三是面向儿童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校外文化、科技活动场所的数量及其地区平衡性都有待于进一步发展。 (五)儿童生存的自然、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全市侵害儿童的犯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严打下并未绝迹,一些企业利益趋使下仍在使用童工。对弱势儿童的社会救助体系还不完善。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社会救助工作有重复,也有盲区,信息反馈不及时,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采集系统、协调机制还没有真正有效建立。 三、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政府行为,继续推进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切实树立“儿童优先”原则,按《儿童规划》确定的目标和方向,进一步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监督作用,加大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投入,强化部门职能,并跟踪督查落实。 (二)坚持城市化发展战略,为儿童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目前儿童事业发展的难点是广大欠发达地区,城市化战略已证明是解决社会问题成本较低的有效途径,这对儿童事业同样有效。在城市化进程中,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强调环境保护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兼顾社会公平,防止城市化对弱势群体的侵害。重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加大执法力度,防止使用童工现象的发生。 (三)以农村为重点,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设好农村基层医疗保健网络,提高其妇幼保健的服务功能,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急救、产儿科建设,为农村孕产妇住院保健、儿童计划免疫提供必要的条件。合理解决乡、村两级保健人员的待遇问题,稳定基层保健队伍。建设好城市重点医疗单位的技术保障和快速的医疗互联信息网,充分发挥优质卫生资源的核心救护作用。同时大力推进母婴保健、计划免疫、合作医疗等健康保障制度。 (五)提高人口素质,重点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儿童事业发展的实践表明,出生缺陷的发生已日益成为影响人口素质的重要问题,这给家庭和社会都造成沉重的负担,必须想方设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而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是工作的重点。一要普及生殖健康保健,尤其要在农村地区加强婚育咨询指导,控制高危妊娠与遗传性疾病的发生。二要加强妇女孕期保健管理,控制孕期用药,教育婚育夫妇禁烟戒酒,远离毒品,将营养指导纳入保健内容。三要加强女职工和农村妇女孕、育期劳动保护,避免接触有毒有害作业。四要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诊断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六)重视教育,提高教育工作水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师的终身教育体系,不断提高教师素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解决儿童教育的新问题、新难点的有效方法。在中小学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建设好家长学校,真正树立起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全方位教育体系。 (七)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的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对流动人口孕产妇的管理服务,并将其纳入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孕产妇管理系统,在流动人口聚居的重点社区建立流动育龄妇女和婴幼儿登记制度,在医疗保健机构设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婴幼儿保健手册,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婴幼儿保健服务,努力减少孕产妇死亡率、儿童死亡率。严格执行国家《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和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的管理,将其纳入各级义务教育的范畴,杜绝新文盲产生。加强对流动人口以及特定群体的疾病监测,减少传染病传播扩散概率。 说明:本文为《温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05年)》中期监测评估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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