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级党政领导的亲切关怀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温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05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实施两年来,我市妇女事业在发展中不断前进,全市妇女较充分地参与了社会经济建设,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进一步得到体现,妇女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全面提高,接受教育和卫生保健服务更加充分,合法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一、基本情况 (一)妇女广泛参与经济建设,劳动权益得到保护 2002年,全市女性从业人员160.62万人,比2000年增加4.14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36.65%。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员共19.49万人,占35.76%。分行业看,城镇单位女性就业比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58.10%)、金融保险业(57.99%)、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业(53.73%)。城镇单位女职工年平均工资16073元,为同期男性工资的95.7%,基本达到同工同酬的目标。 全市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权益逐步得到落实。2002年,全市已签集体合同的企业4010家,其中3873家企业列有女职工特殊保护内容。《温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于200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我市建立了五险合一的较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2002年底,全市参加基本生育保险的女职工8.33万人。 残疾、贫困等特殊妇女群体的劳动就业和保障情况进一步好转。2002年,全市残疾人就业人数11517人,其中女性占35.46%,比2000年提高5.46个百分点。两年来(2001年至2002年),妇联培训失业妇女2943人,帮助失业妇女就业592人,巾帼扶贫工作使8642名妇女脱贫。妇联“三百工程”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为广大农村妇女尤其是贫困妇女树立了依靠科技致富的先进典型。全市有2万余名女职工参加安康互助保险,县以上工会都建立了特困证制度,269名特困女职工享受了水、电、子女上学、医疗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二)妇女参政议政、参与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得到体现 市党政领导班子有女性3人, 2003年换届后,11个县(市、区)党委政府除洞头县政府外均有女领导干部。2002年底,市级48个党政机关部门有25个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其中正职9名。市直部门1056名中层干部中女性168名,占15.91%,市后备干部中女性占15.2%。县(市、区)330个党政部门中配备了女干部的129个,占39.09%,290个乡镇街道中,配备女领导干部的占94.48%。 2002年底,全市女干部56432人,占干部总数的40.70%,中共党员中女性49064人,占16.74%,该两项比例均逐年提高,女干部、女党员队伍逐步壮大。全市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3880人,占14.10%,配备女委员的村(居)委会2798个,占42.34%。 温州市十届人大女代表106人,占19.50%,出席全国、省人大女代表的比例分别为50%、25.56%;市八届政协女委员111人,占20.67%。2002年底 ,县级人大、政协委员、委员中,女性分别占18.50%、21.07%。女代表、女委员认真行使权利,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展现出新时期女性的新风貌。 (三)教育的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妇女文化素质有所提高 2002年,全市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99.61%,辍学率0.04%,初中女学生毛入学率95.94%,初中女生三年巩固率99.64%,均与男生基本相同。初中女生升高中段落比例79.01%,比2000年提高12.49个百分点,该比例与男生的差距仅0.98个百分点。全市成人中等学校在校女生5881人,占43.1%,比2001年提高5.86个百分点,高中段在校女学10.01万人,占总数的45.48%。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在校女生17385人、20688人,分别占总数的54.38%、56.00%,其比例均比2001年有所上升。 全市着力推进“女性素质工程”、“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双学双比”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妇女教育,提高了妇女劳动技能、科技水平和应用能力。两年来,积极举办各类文化学习班、实用技术培训班,共有9684名妇女脱盲,8.5万名妇女参加实用技术培训,有7825名妇女参加农函大学习,有1975名妇女获得绿色证书,975名妇女被评为女农民技术员。 (四)卫生投入大幅增加,妇女健康保健体系进一步完善,生命质量不断提高 2002年,全市卫生事业经费23297万元,比2000年增长36.0%,妇幼卫生经费674万元,防治防疫事业费5130万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40.1%、111.47%。全市有妇幼保健机构12所、医生351人,全市乡镇妇幼保健人员配备率100%,其中104个乡镇卫生院配备了2名以上妇幼保健人员,一个覆盖全市城乡的妇幼保健网络已经形成并日趋完善。2002年组建了市产前诊断中心。 2002年,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1.07%,孕产妇医学检查率94.97%,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75%,分别比2000年提高1.94、0.82、1.55个百分点。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1%,非住院分娩消毒接生率99.28%,均接近100%。孕产妇死亡率降至历史最低点,由2000年的22.42/10万降至2002年的11.13/10万。 妇女病防治力度加大,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加强。两年来,妇女病实查人数10.96万人,绝大多数得到及时治疗。婚前医学检查率为89.20%,比2000年提高6.07个百分点。全市突出重点,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加强对吸毒等高危人群的监控,艾滋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性病防治有效开展,女性病例总数比2000年下降8.5%。2002年,全市计划生育率95.58%,比2000年提高12.07个百分点。一孩出生率78.25%,晚婚率59.27%,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比例为13.75%。全市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达91.34%。 (五)维护妇女法律权益工作有效运行 妇女维权普法宣传活动经常性开展。两年来共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0万余份,9.46万名妇女听取了妇女维权法律知识讲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身维权能力不断提高。 全市司法部门给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机构12个,由妇联系统创办的法律服务机构25个(含乡镇级),各地普遍开通“148”妇女维权热线,为弱势妇女群体提供方便有效的维权服务。两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4436件,报结率98%,得到法律援助的妇女352人。全市建立妇女维权合议庭11个(统计到县级),55名妇联干部担任特邀陪审员,两年共参与106起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审理。两年累计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44件,破获强奸案件525件,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案件318件,依法取缔了一批卖淫嫖娼窝点和藏污纳垢场所,有力地打击了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活动。 (六)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男女平等、妇女优先发展纳入主流意识。市、县两级都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绝大多数乡镇(街道),1546个村(居)相继建立了妇保组织。市委党校和部分县级党校已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领导培训内容。市、县两级主流媒体纷纷创办妇女专题节目,报道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建设现代化新温州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反映温州妇女“巾帼不让须眉”、以作为求地位的精神风貌。 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发展。2002年度,全市有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408个,福利性生产企业336个,吸纳残疾人就业6429人。全市每万人拥有福利机构床位数29.18张,比2001年增加4.23张。城镇每万人拥有社区服务设施60个、便民利民网点73个。全市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7.25万人,比2000年增长41.88%,农村传统救济对象2.75万人,比2000年增长2.37倍。所有这些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增加妇女自由支配时间成为可能。 二、主要问题 (一)预计到2005年,《妇女规划》39项目标中有9项难以实现或达标有相当的难度,分别是:1、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0%以上。2、女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90%以上。3、各级人大女代表比例不低于25%。4、市、县两级党政机关部门配备女干部的比例达50%。5、市、县直属部门中层女干部比例35%。6、市、县管后备女干部比例不低于20%,中青年干部培训和下派上挂锻炼女性比例达到25%以上。7、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委员。8、青壮年妇女识字率达98.5%以上,新增妇女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9、市和县(市、区)建立妇女活动场所。 (二)女性就业难问题依然突出。妇女受生理、家庭等自身特点和客观条件限制,在市场化就业岗位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妇女在资源配置、就业机会的获取上还受到传统偏见、旧俗的影响,收入分配上的不公、就业机会的不平等依然存在。金融系统等窗口单位,女职工45岁内退,社会反映十分强烈。 (三)女职工劳动保护不容乐观。不少民营企业劳动条件差、安全设施落后,职业卫生和“三合一”问题突出,成为危害女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患。不少单位劳动合同中没有写明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内容。有的与女职工签订的合同期短,避开女工孕、预期。多数企业女性特殊劳动保护往往得不到有效落实,而非法延长女职工劳动时间和加大劳动强度的现象亦时有发生。 (四)在流动人口中实施《妇女规划》亟待加强。全市外来流动人口规模庞大,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及其子女难以得到与本地居民相同的社会福利、卫生保健、计划生育、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影响了妇女事业整体发展和推进。 (五)家庭暴力、色情等社会丑恶现象仍未根治。“男尊女卑”在少数地区根深蒂固,道德观念的缺陷,家庭暴力如殴妻、冷暴力、虐待老人现象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西方不良生活方式传播,部分女性心灵扭曲,、吸毒、赌博等现象滋生蔓延,第三者插足、包二奶、养情妇等行为严重破坏了一夫一妻制。 (六)妇女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较大。受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影响,各地妇女的生存条件、教育、发展等方面的差异较大。农村贫困地区落实目标难度较大,已成为影响我市全面如期实现《妇女规划》目标的主要障碍之一。 三、与对策、建议 (一)强化党委、政府行为和部门职责,推进妇女事业全面发展。要进一步明确妇女发展的目标和措施,对实施《妇女规划》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监测,实行分类指导,加大财力、物力、人力的投入,跟踪督查职能部门落实职责。 (二)加强妇女就业和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和完善就业导向机制,提高妇女就业率和就业满意率;进一步完善妇女教育体系,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妇女劳动技能;加强宣传,提高用人单位法律意识,切实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落实劳动保护规定和社会保险规定。严肃查处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妇女参政议政、参与社会管理的范围。拓宽选拔女干部的视野,加大力度定向选拔女干部,重点抓好年轻女干部、正职女干部的选拔;针对当前女性在基层自治组织比例过低的实际,指导性和强制性政策相结合,明确规定不同条件下女性占村(居)委会委员的比例。 (四)以农村为重点,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实施卫生倾斜的政策,扶持欠发达地区的卫生设施建设、人才培训;继续抓好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继续保持艾滋病、性病防治的有效机制,同时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管理,持续打击非法行医、无证行医等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健全妇女权益保障、救助机制和网络建设。建立长期整治的有效机制,坚决打击一切针对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把家庭暴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协调管理,政府、民间组织共同努力,建立弱势妇女救助网,使残疾、疾病和其他原因在生活、工作有困难的妇女及时得到救助。 (六)加强在流动人口中实施《妇女规划》工作力度。通过与使用流动人口较多的用工单位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将在流动人口中实施《妇女规划》的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工作,建立针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孕产妇的临时保健和检查制度;加强流动人口的教育和扫盲工作。 说明:(1)本文为《温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05年)》中期监测评估报告摘要 (2)全市女性从业人员与劳动报酬为统计推算资料。 (3)为比较方便,温州市分性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2003年换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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