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农村经济在大力发展效益农业,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大环境中,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农村居民收入也在结构调整中实现了较高水平的平稳增长。尤其是第三季度在逐步摆脱“非典”阴影后,我市农村居民的收入逐步回升。根据市统计局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达468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7%。 1、非农产业为主导的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格局没有改变。今年1~3季度,我市农村居民取自非农产业的人均现金收入为275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8元,增长22.1%。从构成看,农村居民人均从本乡镇各种企业中取得的工资性收入为987元,占非农产业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32.7%上升到35.9%。在乡镇企业发展趋缓的同时,农村居民从私营企业及股份制企业中得到的收入比上年同期有了较大的增加,今年1~3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从私营及股份制企业中得到的现金收入37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5%;人均来自家庭经营的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饮服务业等二、三产业现金收入为176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3%。 2、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长。今年1~3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从家庭经营中得到的收入为239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从总体看,第一、二产业全面回升,第三产业保持稳定。农村居民从第一产业中得到的现金收入人均为63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1%,在出售农产品方面除畜牧业产品比上年有所下降外,种植业、林业、渔业等都有较大增长,发展效益农业取得明显成效。家庭经营中的第二产业的收入比去年明显增加,人均达72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8%,其中从工业生产中得到的现金收入人均为54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4%;建筑业的现金收入人均达18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4.1%。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3季度我市农民家庭经营中出售工业产品的收入,由上年的人均54元增加到今年的123元,增长一倍多,说明我市农村家庭工业步入正常轨道。农民家庭从第三产业中得到的收入在去年增加的基础上稳步发展。今年1~3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从第三产业中得到的收入为103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其中交通运输邮电业增24.1%,商业饮食业增34.3%,社会服务业则有所下降。 3、非经营性现金收入基本稳定。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民的非经营性现金收入人均达130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其中农民从非企业组织中得到的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有不同程度下降,而农民外出务工和财产性收入则有较大幅度地提高。今年1~3季度,我市农民人均从非企业组织中得到的现金收入为36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5%,主要是农村基层组织在健全财务制度,公开村级财务收支状况后,村干部的收入有了一定约束,村级财务整顿工作取得实效。与此同时,在逐步摆脱上半年“非典”影响后,今年1~3季度,我市农民外出务工得到的收入有了很大的改观,人均收入27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1%。但外出务工收入占全部现金收入的比重仍不是很大,仅占5.9%。如何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出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仍是各级政府领导需要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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