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当好“四员”助力统计法治建设 |
为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鹿城区统计局从学法、普法、执法等三方面入手,当好“先锋员、宣传员、监管员、审核员”,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更好助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律人先律己,当好学法“先锋员” 。一是利用每周一晨学、统计微讲堂,加强全局干部对统计法律知识的学习,充分吸取其他地区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教训,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加强履职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坚守底线。二是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区委常委会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学习入脑入心。 二、普法增共识,当好法治“宣传员”。一是突出学习宣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应知应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八五”普法,提高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纳统的自觉性。二是结合统计实务,把普法宣传同日常统计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召开统计业务暨普法培训会议,参加人员超1500人。三是注重平台载体,依托鹿城门户网站、掌上鹿城APP等,及时公开统计法治信息、发布宣传视频,全面增强统计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执法树权威,当好无私“监管员”。一是统筹人员、加强力量,坚持“全员执法”理念,统筹全局持有统计执法证、法律资格证人员支持执法,发挥专业、执法职能优势,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二是制定要点、抓住关键,年初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坚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强化统计执法规范的重要抓手,统筹运用“一体化统计监督”平台开展专业核查,持续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质效提升。 四、整治严落实,当好数据“审核员”。一是积极落实与区委巡察机构协作机制,协同纪检监察部门落实“1+X”协同监督工作机制,有力凸显统计监督重要性。二是积极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各专业源头数据的指导、查询、审核。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推动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