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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局“四结合”抓好统计法集中学习宣传月活动

2021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部署要求,8月,温州市“四结合”开展了统计法集中学习宣传月活动,增强对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的认识和准确把握,营造全市统计工作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一、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一方面,各地统计部门积极开展各类形式的学习,以全局、党支部、党小组等为载体,落实对《意见》《办法》《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内容的学习。另一方面,广大统计干部在集体学习的基础上,积极自学《意见》《办法》《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内容,并通过专题讨论、交流心得体会等形式开展多角度的学习。

二、狠抓学习与检测问卷相结合。一方面,各地统计部门充分认识开展统计法集中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参加学习,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统筹抓好学习宣传月活动。另一方面,通过调查问卷,对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是否领会统计法应知应会相关精神和主要内容的情况进行自我摸底,查看学习的覆盖面、学习内容的掌握程度。

三、内涵领悟与外延运用相结合。各地统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学习,深刻领悟相关文件精神实质,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另一方面,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并把统计法集中学习宣传月活动与统计基层基础百日攻坚行动统筹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通过集中学习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依法统计理念,增强对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的认识和准确把握,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四、线下宣传与线上宣传相结合。一方面,借助党员志愿者、社区结对帮扶等活动,积极开展面向群众的统计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社区、进村居、进企业”,并通过报纸等传统媒体扩大统计法影响力。另一方面,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大赛选拔优秀宣传作品,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在线平台进行系列展示,积极宣传统计法和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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