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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局“三查找”夯实农业农村统计数据质量

近期,按照全省《关于开展2021年农业农村统计及低收入农户监测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工作要求,温州市统计局统一部署,组织各县(市、区)通过自查、评估、复查等步骤,查找农业农村统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化肥农药统计整改落实情况,并及时进行整改,有效夯实农业农村统计基层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一、县级自查,查找漏洞。各县(市、区)对农业农村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本级及所辖村(社区)的农村统计数据质量和基础工作检查,要求重点检查实行村级起报和化肥农药统计整改等落实情况,针对机表不一致或者数据起伏较大的,要求核实并说明理由;针对县域统计中乡表、村表上报依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保存不齐全情况,要求查漏补缺,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与台账的规范性。

二、部门评估,查找差距。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联系,协助部门开展业务指导、培训,确保数据评估质量。针对数据的差异性,分析部门数据的来源、口径是否与统计报表制度中的规定相一致,计算方法和范围是否匹配等,对于不一致的数据,分析产生差距的原因,并及时反馈给基层,确保指标数据符合制度要求。

三、市级复查,查找问题。市级对各县(市、区)农业统计工作流程规范性、数据质量管控、基层统计基础工作、部门统计工作开展复查。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走访,从村级统计台账建立、归档,到各级数据采集、审核、评估的总体过程进行指导和分析,确保各地对问题落实整改到位,增强基础性工作责任意识、规范意识,不断夯实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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