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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局提出“六见要求”加强农业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主题,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为适应新发展阶段对农业农村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高农业农村统计现代化水平,温州市统计局提出“六见要求”(即工作“三见”、数据“三见”)全面加强当前农业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一、见责任。各地应增强统计责任担当意识,落实县、乡、村分级负责制。如县级加强对乡村两级农业农村统计工作的指导服务,做好数据质量把控等;乡镇(街道)做到数出有据、依据可查,做好村级报表的过录备案等;村级建立健全村级台账,落实数据村级起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等。

二、见行动。各地对农业农村统计工作,需开会的要开会、需发文的要发文、需培训的要培训、需检查的要检查、需沟通的要沟通,行动做到记录留痕、有据可查。对于培训工作,要充分运用会议、钉钉、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确保每个季度至少一次,做到培训全覆盖,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

三、见协作。农业农村统计工作涉及国调、农业、统计等多个部门,各地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在数据收集、审核、评估等方面的协作。如联合召开相关会议,加强联合培训,加强数据共享,用好农业专家,联合开展调研,精准研判形势、联合评审数据等。同时,应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

四、见台账。温州市局改进下发了电子台账,统一乡、村两级台账标准,着力实施村级过录表市级备案制度。各地应尽快落实村级电子台账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村级台账,确保基础台账全覆盖,切实提高电子台账覆盖面,并及时收集上报温州市局备案。

五、见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要求开展农业农村统计,建立健全数据生产流程、数据测算评估标准、数据质量管控标准等,提高依法规范统计水平。

六、见核查。各地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挥联网直报系统在数据质量审核中的作用,加大对农业数据的审核、查询力度,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匹配性审核,确保上级数据与下级数据相匹配、统计数据与实际趋势相匹配等;加大数据质量自查、现场核查力度,对异常数据要核查到底,对数据问题要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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