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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局“三举措”力促交通能源消费统计工作步上新台阶

交通能源消费统计工作主要涉及公路、水路、港口能源消费报表,是《运输邮电互联网软件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温州市统计局兢兢业业实施该项工作,推动工作顺利完成。2020年,面临新情况新形势,温州市局继续强化工作责任,从任务部署、部门沟通、市县审核三方面举措入手,按时按质推进调查各项环节,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力促该项工作步上新台阶。

一、明确任务分配,科学部署工作。交通能源消费报表中的公路、水路能源消费数据,来源于基层相关企业或个人,多年来均由省局分配样本单位或调查样本数量,再由市级分派到县一级。2020年,温州市局在上年调查情况的基础上,对公路运输车辆调查样本数进行调整,按照各个县(市、区)不同类型车辆调查的难易程度分配不同的样本数;同时,在省局样本分配量的基础上,温州市局相应增加一定比例样本数量,以保证最终任务能完成;水路运输企业则根据省局指定的样本单位名录,分派给相应的县(市、区),确保调查名单准确无误、调查样本科学有效。

二、加强部门联系,热情沟通对接。交通能源消费报表中的港口能源消费统计数据来源于交通、港航等相关职能部门,需要这些部门的配合。多年来,温州市局与市交通局、港航管理中心、温州港集团、电厂等多家单位保持联系,明确港口能源消费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口径,保证应纳入的能源消费量不遗漏、不重复。2020年温州市局进一步加强与这些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一方面再次针对港口能源消费涉及的范围和口径进行论证,面对新型情况及时提升认识,将过去统计中可能遗漏的小码头的数据纳入进来;另一方面热情对接沟通,打消部门在数据提供上的一些顾虑,推进其数据质量和上报效率的提升。

三、市县层层推进,认真审核修改。交通能源消费报表在审核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的是与上年比较相差较大、公路运输能源消费不合理等问题。尤其是公路运输能源消费报表中,几个指标有一定的逻辑关系和运算关系,“百公里耗油”“燃油单价”及“日平均行驶里程”等数据或计算结果,容易超出日常合理范围,导致审核不通过。温州市局针对这些审核错误,及时联系县(市、区)专业人员或调查对象,对不合理的数据进行修改或解释说明,市县两级互动合作、层层推进,确保数据准确性,推动最终报表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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