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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局“四查”联动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近年来,温州市统计局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工作,坚持“四查”联动,促进统计自查、统计稽查、交叉检查和执法检查向纵深推进,夯实统计数据质量,为各项统计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

一、全面性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促规范。一是企业自查自纠,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企业从原始凭证的完备性、数据之间的匹配性、数据趋势的合理性等方面全面核实数据的准确性,查漏补缺,修正错误,提升源头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二是统计系统自查,防止人为干预统计数据。围绕“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不得代报和修改统计数据,坚决清理把统计局作为经济增长、民生改善和节能减排第一责任单位的有关文件和做法”等方面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自查,防范和杜绝编造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常态化统计稽查,深查细究消隐患。一是集中稽查,发现深层次问题。从工业企业投入产出链、投资企业实物形象进度与财务支出的匹配性、科技企业真假研发的甄别等进行系统性核查,发现企业的深层次问题。二是经常性稽查,及时修正错误。经常性开展对各个专业问题企业的统计稽查,及时反馈稽查问题,要求企业按时整改,逐渐形成数据质量管理的良性循环。

三、务实性交叉检查,相互学习促提升。一是务求实效,防止走过场。定期开展由温州市局牵头,抽调相关县(市、区)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相关县(市、区)进行交叉执法。检查组本着高度负责、公正执法的态度,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把企业统计报表真正的问题找出来,把错误指出来。二是相互学习交流,提升办案能力。交叉检查给县级执法人员提供了学习的大平台,在检查中能相互学习交流办案经验,取长补短,促进共同提升。

四、针对性统计执法,增强执法威慑力。一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树立统计法权威。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建立统计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或曝光,树立统计法权威。二是注重“执法艺术”,树立柔性执法理念。合理掌握行政处罚尺度,强化执法人性化,突出执法既是管理又是服务的功能,将柔性执法理念贯穿于统计执法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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