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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8/2021-0009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1-1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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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查清了我市人口总量、结构、分布、流入流出以及住房等方面情况,获得了丰富翔实的人口信息数据。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深入地分析和研究普查数据,最大限度地发挥好人口普查的社会效用,温州市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课题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温州市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温州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温州市统计局、温州市统计学会。

二、投标单位

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不面向个人。课题负责人应具备《温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招标管理办法》(见附件1)所规定的条件。

三、选题方向

投标单位原则上从招标单位拟定课题中选择,也可以根据自身科研优势,结合社会关注的人口变化热点、重点问题,提出与招标课题所列方向有关的课题申请(见附件2)。

四、程序步骤

1.自温州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申请,投标单位可从温州市统计局网站(http://wztjj.wenzhou.gov.cn/)下载《温州市第七次人口普查课题申报书》并于2021年12月16日前,将《温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招标课题申请书》(见附件3)和《温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信息表》(见附件4)报温州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电子邮箱765200585@qq.com,邮件名“温州七人普课题+单位+申请人姓名”,同时,将纸质申报书一式7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也报温州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温州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成立专家组,对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按照科学、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下达课题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签署承担课题研究合同。

3.中标课题要求在2022年8月底前完成,并报温州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五、课题管理及经费

中标课题应当在温州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并由温州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予以结项。通过结项评审的课题给予1-2万元的经费资助,并在课题合同签订后先行预拨启动经费5000元。中标单位课题经费使用管理参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给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2019】9号)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行政中心1号楼1705室(温州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邮政编码:325000 。

联系人:石采军   联系电话:88967571


附件:1.温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招标管理办法

         2.温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招标课题参考

         3.温州市第七次人口普查课题申请书

温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招标公告.doc



温州市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统计局 温州市统计学会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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