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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三完善三注重” 提升统计执法工作

今年以来,温州市统计局为加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不断探索统计执法检查方法方式,针对统计执法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三个重要环节,做到“三完善三注重”,极大地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

一、完善前期工作,注重事前准备。制定科学合理的执法检查计划,有利于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各种专项检查、统计巡查、双随机检查等各种检查方式,分别做好相应的检查预案和计划,在执法人员、时间安排、工作程序、后续处理等各方面周密考虑。对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事项和组织形式等各个方面事先都进行详尽和细致的安排,保证了每项检查工作有条不紊,顺利进行。提高了执法检查工作的效率。

二、完善执法流程,注重执法细节。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定流程,同时安排好执法工作的各项步骤,避免了程序违法的发生同时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每项执法检查前,做到提前下发通知,告知被检查对象有关事项和对被检查单位的要求等。检查过程当中,各项流程严格执行,  取证工作要求做到耐心细致,报表、台账、原始凭证、推算、核算的草稿等各项证据收集齐全,不出疏漏。法律文书书写考虑周密,统计检查查询书、统计检查意见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句斟字酌,确保执法工作的严肃性。

三、完善处理程序,注重综合惩治。一是规范自由裁量,行政处罚严格执行《浙江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做到公平公正。二是完善统计诚信制度,将企业统计违法与其信用状况进行挂钩。建设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严格统计失信企业认定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三是完善统计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问责,典型案件定期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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