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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8/2020-00091
组配分类 统计信息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0-04-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3月份我市数字经济核心服务业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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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月,我市数字经济核心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47.4亿元,同比增长0.6%,增幅高于规上服务业12.5个百分点,占规上服务业比重38.5%,同比提高4.7个百分点。在疫情冲击下,数字经济正以其特有优势,率先实现正增长,走上正轨。

分数字经济行业看,以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为主的电信传输业营业收入占数字经济核心服务业比重72.0%,1-3月实现营业收入增长1.1%,为数字经济核心服务业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以网络游戏、在线企业服务等为主的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5.7%。受疫情期间“负面清单”管理等影响,以电影放映等为主的文化数字内容及其服务业营业收入仍大幅下降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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