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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8/2020-0001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0-0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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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温州市统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温州市统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统计局

2020年2月7日




温州市统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返岗管理的通知》(浙委办传〔2020〕5 号)、《温州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紧急措施》(温防发〔2020〕1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局人员返岗管理,全力做好我局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100-1=0”的隐患意识、“严管就是厚爱”的管理意识、“全市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规定,严格落实“25条”紧急措施,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上更加扎实、措施上更加有力、要求上更加严格,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干部返岗前信息排摸。严格执行返岗干部职工健康报告承诺制,各处室负责人要提前与返岗人员建立联系,掌握其返回情况,落实“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如实登记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湖北省和省内温州市等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接触情况、直系亲属健康状况等信息,并通过钉钉报局办公室;要实时准确掌握人员有关信息,特别是新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被卫生疾控机构集中医学观察的,必须立即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上报市直属机关工委等有关部门。

(二)敏感对象一律暂缓返岗。去往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要一律推迟返回;已返回或返岗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等重点地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一律居家观察、暂不返岗。对居家观察人员,要明确专人联系督促,保证措施落实;居家观察人员观察期满后,健康状况无异常的经批准后方可返岗上班。

(三)减少内部人员接触和聚集。不必要的会议一律取消,非紧急会议一律推迟,能网上办理事项一律网上办理。尽量减少部门间、处室间非必要的走动或面对面交流、沟通等情况,提倡通过网络、钉钉、电话等不接触方式开展工作。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人共同办公及出入公共场所一律佩戴口罩,少乘坐电梯,午餐按有关规定取餐、用餐。

(四)暂停一般事务人员来访。暂停市行政中心外单位来访人员接待。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提前一日报局办公室,由局防控办主任批准同意后方可接待,各处室不得擅自接待来访人员。局会议室作为来访人员临时接待专用场所,接待外来人员双方均应佩戴口罩。

(五)临时实行错时上班、远程办公。每天按照8:30、9:00、9:30三个时间节点依次安排1/3人员上班,非紧迫岗位人员经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可视情实行居家远程办公、掌上办公。居家办公、网上办公要坚持“涉密不回家、回家不涉密”“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原则。

(六)实行体温检测日报告制度。返岗干部职工每天上班前在家自行进行体温检测,各处室汇总后统一报办公室备案。体温异常者要及时报告并暂缓来单位。

(七)强化办公区域管理。要保持室内环境安全,严格做好自我防范,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全面加强室内卫生消毒,注意消毒酒精使用安全。

(八)配合上级防控工作。根据需要,全力配合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数据的处理、汇总、分析等工作,配合市委督导组做好防控工作督查指导。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统计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瞿自杰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孝金兼办公室主任,切实把各项防控工作细化到岗、量化到人,确保全局干部职工返岗安全、有序、平稳,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压实防控责任。各处室要从严履行主体责任,牢牢守住自己的门、管住自己的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体干部职工要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科学防控能力,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统计业务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钉钉工作群等渠道,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防控疫情的政策措施,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要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营造凝心聚力的良好氛围。

(四)严肃纪律规矩。要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违纪行为,要严肃问责、通报曝光。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工作制度,相关信息的报送要严格审核、认真把关,不得瞒报、漏报、虚报、迟报。要敢于善于发声引导,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澄清事实、批驳谬误。

温州市统计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应对我局干部职工可能出现的感染疫情,确保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处理疫情,有力保障全局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统计工作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省、市防控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确保两努力”“十个最”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奋战十天、拿下拐点”的攻坚目标,以控制疫情为中心,防治结合,以防为主,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科学防治,依法管理。动员建立防、控、治长效机制,保障全体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管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疫情报告和控制实行依法依规管理,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尤其是25条紧急措施。

(二)预防为主。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全局干部职工防护意识和公共区域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突发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防御与控制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三)处室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各处室为责任单位,各处室负责人对处室人员疫情监控负责。

(四)快速反应。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统计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瞿自杰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孝金兼办公室主任。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处室负责人为处室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局党组统一安排,有序抓好处室各项防控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在局工作人员中经卫生防疫部门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必须按如下要求处置:

1.密切接触的人员立即进行隔离,及时上报,等待相关部门指令。

2.请卫生防疫部门对有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3.一切相关事宜均严格按市委市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规定进行处理,不准擅自处置。

(二)对局干部职工家庭成员中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人,动员其在家观察二周,无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经医院诊断排除怀疑后才能返岗。

(三)及时报告和公布疫情防控信息。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报告及公布制度,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并及时向全局干部职工公布,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避免引起恐慌情绪。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局党组统一安排,切实将各项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广大党员要主动担当,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

(二)严明纪律要求。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服从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现实检验,以更加强烈的政治担当走在前、作表率,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三)加强督查督办。局机关党委要加强对局内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对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处室和个人,启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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