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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说明2020

编者说明

 

一、《温州统计年鉴2020》是一部全面反映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资料性年刊。本书收录内容为:全市2019年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详细统计数据,重要历史年份和近年主要统计数据,各县(市、区)主要指标数据。本年鉴将历年主要数据分别列入各篇章中,集中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情况。

二、本年鉴内容分121.综合;2.人口和从业人员;3.农业;4.工业和能源;5.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6.国内贸易、服务业和对外经济;7 .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8. 财政、金融和保险;9.社会;10.价格;11.人民生活;12.附录。附录部分收录了全国、全省及省内各市主要统计资料,同时还保留了第五、第六次人口普查、历次经济普查和第三次农业普查的主要数据。各篇末附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三、本年鉴统计资料范围按国土原则统计。市区数据2015年以为包括市直属部门和鹿城、龙湾、瓯海三区的数据,2015起为市直属部门和鹿城、龙湾、瓯海和洞头四区的数据。龙湾区数据包括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数据;市直属部门资料统计在市区范围内,或按在地统计原则划归相关县(市、区)。1949年以来历史资料,全市数据按现行政区划整理,县级按原行政区划整理;1980年苍南县从平阳县分置前,苍南县数据包括在平阳县统计资料内。苍南县、鹿城、龙湾、瓯海三区分别从置县(区)时整理历史数据。2009年起鹿城区部分统计资料包括市直属单位部门数据2019年及以前龙港市从苍南县分置前,龙港市数据包括在苍南县统计资料内。

四、本年鉴资料来自政府统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年度统计资料整理汇编,规模(限额)以下工业、贸易业、服务业物价和城乡居民收支等数据根据抽样调查数据整理汇编。

五、本年鉴对过去发表的统计资料重新予以核实,凡与本年鉴数据有出入的,均以本年鉴为准。

六、本年鉴统计资料的统计标准,按当时国家统计制度执行,有关指标的涵义、口径、范围、计算方法等,在不同时期可能有所不同,使用时请注意。近几年来,统计指标口径变化主要为:

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按2017GB/T4754-2017标准执行,企业规模划分2003年开始也按国家新标准执行;

2.工业统计中,“规模以上工业”2010年之前指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但2006年之前包括全部国有企业;2011年之后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以上工业企业

3.贸易业统计中,“限额以上企业”指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住宿业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的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和全部房地产开发企业;

5.农林牧渔业产值中农业项下的1980年起增列了“农民家庭兼营工业”产值,2002年起划归为工业产值;2003年起包括了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

七、本年鉴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国际统一标准计量单位,并统一使用最新颁布实施的行业分类及产品目录。

八、本年鉴统计资料的价值量指标,如生产总值、工业、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等指标,除特别注明的外,均按当年现行价格计算,发展(增长)指数按可比价格计算。

九、本年鉴几种符号的表示方法:“#”表示其中“空格”表示此项指标数据不详或无该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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