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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多措并举”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为了进一步适应统计工作新要求,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乐清市统计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大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促进统计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健全统计组织机构。按照乐清市政府文件要求,落实乡镇(街道)和功能区统计业务工作有相应机构负责,在内设相关办公室增挂统计中心牌子,统计中心独立运作。部门统计基础工作要符合有一名分管领导、有一个责任科室、有一个健全组织网络、有一支统计专业队伍、有一套全行业统计制度的“五有”标准。

二是规范部门统计行为。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开展行业统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部门统计工作职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明确发改、经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协助共同做好统计工作,加强信息互通,督促统计调查对象落实统计制度,确保统计数据与企业(单位)生产经营实际相符。

三是强化统计人员配备。要求乡镇(街道)和功能区根据辖区基本单位数量、人口规模变动情况,合理配备统计人员。村(社区)、“四上”企业、样本单位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不少于  1  名。建立基层统计人员信息库,乡镇(街道)统计负责人变更应书面征求统计局意见;村(社区)和企业、样本单位统计人员变更要向本辖区统计机构备案。

四是提升统计队伍素质。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实施原则,联动组织实施统计业务大学习、大培训活动,确保每名统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  2  次。在原来“请进来、送出去”与“请上来、走下去”相结合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开展“点单式”业务培训,根据乡镇(街道)和功能区自主点单培训内容上门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全面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

五是深化企业(单位)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分批次对“四上”企业、样本单位开展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创建和复评工作,开展经常性指导和服务,及时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督促企业、样本单位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凭证,为如实填报统计数据提供依据。企业统计人员变动时须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确保统计档案的完整性。  

六是规范统计数据全流程管控。深入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严格执行统计数据规范化管理有关要求,落实各环节管控机制,推进统计工作提质增效。认真落实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对数据波动较大、直报平台中修改痕迹异常等情况的单位开展核查,重点核查企业的主要业务活动、营业收入、统计台账等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进一步提升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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