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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局认真落实限额以下零售业和餐饮业“金样本”调查工作

日前,国家、省统计局相继下发文件,部署开展限额以下零售业和餐饮业“金样本”记账专项试点工作,通过记账方式采集样本单位月度数据,科学测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温州市统计局高度重视金样本调查基础相关工作,通过四方面举措做好该专项工作。

一、精心选取金样本调查样本。根据省局分配,温州市金样本数量位居全省第一,涉及县(市、区)较多,且金样本调查工作要求高,尤其是要求样本户需做好日记台账,工作量大、要求高。为此,根据上级要求,温州市局专门抽选经营状况比较稳定、经营内容相对单一、配合度高的单位作为样本,并由县局人员入户核实,确保样本的有效性。

二、落实调查人员与经费。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温州市局要求各涉及金样本调查的县(市、区)统计局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辅助调查员负责调查工作;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切实落实调查所需的工作经费、辅助调查员及样本户的调查补贴经费。

三、加强调查业务培训指导。首先对辅助调查员进行培训,帮助其切实掌握调查要求和各业务知识点。入户调查时,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引导样本户依法履行义务,积极配合调查员,及时、准确填报调查数据。督促样本户及时做好日记账工作,避免回忆式记账,确保样本户的日记台账数据真实准确。

四、确保金样本调查数据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方案开展调查,采用日记账的方式采集基础数据。总收入、商品销售收入、餐费收入等主要指标使用记账方式采集,调查对象每日完成台账记录,调查员每月完成样本单位调查问卷。由样本户、辅助调查员、县统计局、市统计局层层审核把关,对异常波动的数据,及时做好说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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