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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四推进”提高统计法治能力

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温州市统计局通过推进精准普法、常态巡查、规范执法、制度管理,为建设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和制度保障。

一、推进精准普法。针对不同的普法群体有的放矢地开展各类不同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普法效果更加精准、更加突出。一是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在市、县两级党校开展统计法治培训,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在干部中的影响力。二是组织开展“普法进社区、普法进村居、普法进广场”等活动,让统计法治宣传更接地气,走进寻常百姓的生活。三是依托经济普查组织乡镇街道统计员开展统计法治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

二、推进常态巡查。温州市局每年制定巡查方案,对2个以上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开展统计巡查。巡查加大了对各地与各部门的统计基础工作检查力度,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立案查处,并对基础工作存在较大问题的单位进行了统计警示约谈。通过巡查,统计系统与各地政府和各部门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渠道,促使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全市统计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明显加强,各级政府对统计工作更加重视,统计力量得到了加强。

三、推进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统计执法工作规范开展。建立随机抽查工作制度,确保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占统计执法检查总数的比例超30%。建立《温州市统计局行政复议受案制度》《温州市统计局举报案件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文书格式,规范执法检查工作流程。大力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进一步推动基层执法规范化。

四、推进制度管理。通过廉政风险防控示范岗建设,将统计执法内部管理带入制度化的轨道,推行“阳光四权”,厘清职权,最终以制度规权。按照“一事项一流程”原则,绘制工作流程图,认真明确统计执法各项工作防控措施和计划,明确和落实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和具体责任人。同时统筹各项制度,注重制度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制度与制度之间相互衔接、形成体系。大力推行行政处罚网上办理,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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