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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制定实施方案推动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落实

为更好地落实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今年以来,鹿城区委区政府根据省、市有关部署和要求,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在此基础上,鹿城区统计局参照《温州市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制定了鹿城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实施方案,以此为主抓手,助推鹿城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鹿城区高质量发展工作评价机制鹿城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评价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委办、区府办、区统计局组织实施,区直有关部门参与。为加强统筹协调,鹿城区组建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召集人,区考绩办、区府办、区统计局负责人为副召集人,3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印发《鹿城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实施方案》,明确指标体系评价工作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及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统计局。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分解部署工作任务鹿城区统计局参照《温州市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实施方案》结合鹿城实际,听取有关部门反馈意见,坚持责任分解到位原则,于6月12日下午召开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分解落实专题部署会,专门就鹿城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进行分解部署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69项评价指标相关责任分解到31个部门,同时相应做好数据分析、测算评价及结果应用。

三是强化数据收集分析提前预警。前阶段,鹿城区统计局依照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收集了全区20162018年相关指标数据,并进行综合测算分析,预计2018年鹿城区高质量发展评价整体居全市中下游水平,经济指标相比,社会指标表现相对较好。

接下来,鹿城区将对标鹿城区高质量发展各项指标目标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自加压力,补短板、强基础,大力开展各项工作,科学挖掘潜力,凝聚各方力量,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发展任务,促进整体评价结果进等升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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