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制定实施方案推动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落实 |
为更好地落实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今年以来,鹿城区委区政府根据省、市有关部署和要求,多次专题研究和部署。在此基础上,鹿城区统计局参照《温州市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制定了鹿城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实施方案,以此为主抓手,助推鹿城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鹿城区高质量发展工作评价机制。鹿城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评价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委办、区府办、区统计局组织实施,区直有关部门参与。为加强统筹协调,鹿城区组建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召集人,区考绩办、区府办、区统计局负责人为副召集人,3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并印发《鹿城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实施方案》,明确指标体系评价工作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及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统计局。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分解部署工作任务。鹿城区统计局参照《温州市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并结合鹿城实际,听取有关部门反馈意见,坚持责任分解到位原则,于6月12日下午召开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分解落实专题部署会,专门就鹿城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进行分解部署,将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69项评价指标相关责任分解到31个部门,同时相应做好数据分析、测算评价及结果应用。 三是强化数据收集分析提前预警。前阶段,鹿城区统计局依照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收集了全区2016—2018年相关指标数据,并进行了综合测算和分析,预计2018年鹿城区高质量发展评价整体居全市中下游水平,与经济指标相比,社会指标表现相对较好。 接下来,鹿城区将对标鹿城区高质量发展各项指标目标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自加压力,补短板、强基础,大力开展各项工作,科学挖掘潜力,凝聚各方力量,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发展任务,促进整体评价结果进等升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