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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四举措助推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瑞安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发挥职能优势,全面抓好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工作。

一是严格遵循文化产业企业的核定标准。瑞安市局严格根据国家局下发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和省局下发的《浙江省文化及相关特色产业分类(2018)》规定的文化产业认定标准,对在库四上企业行业代码和主要业务活动进行梳理核实,做好四上文化产业认定核实工作。

二是全力配合四经普文化产业标识认定工作。在四经普前期、中期和后期,重新梳理瑞安市文化产业现状,挖掘文化产业潜力。同时根据省局下发《四经普文化产业标识认定工作要求(浙江省用)》,做好四经普文化产业标识认定工作,为接下来五年瑞安市文化产业核算打好基础。通过四经普文化产业标识认定工作,对文化企业进行清查摸底,确保符合条件企业及时新增入库。

三是坚持部门协作,突出服务效果。瑞安市局积极主动与宣传等部门进行常态化沟通,相互配合,共同关注瑞安市文化及相关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相互交流了解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方面的意见和需求,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协力合作。瑞安市局注重统计监测的针对性与时效性,做好季度监测,关注走势,立足于统计服务质量,突出服务效果。

四是提升统计业务能力,夯实监测基础。为做好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工作,瑞安市局通过第四次经济普查的业务培训,对各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进行文化产业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提高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重视,进一步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夯实统计监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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