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温州市印发四经普市级分专业数据审核验收实施细则
时间:2019-04-22 15:41:33 来源:市统计局 字号:[ ]

       为切实做好市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分专业数据审核验收实施细则》(国经普办字〔201912号)和《浙江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分专业数据审核验收实施细则》(浙经普办〔201914号),结合温州市实际,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市级分专业数据审核验收实施细则,根据审核实施细则的专业任务,明确人员、职责,对接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各专业,做好分专业审核工作。

一是确保质量。加强数据采集期的业务指导、实时监控和即报即审,强化数据上报后的逐级审核把关,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普查单位基本情况数据真实可靠。

二是科学规范。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综合运用多种审核方法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普查数据不完整、不准确的,应当依法依规以可追溯、可查核的方式予以补充、改正。

三是全面审核。建立分散审核和集中审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各级普查机构负责协调有关专业组对普查单位填报的单位基本情况表指标进行逐一审核,不留死角,对强制性审核、核实性审核和提示性审核结果进行全面核实,不留空白。

四是各负其责。市经普办综合业务组负责全市普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的全面审核;县级经普办负责牵头组织本辖区普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个体经营户的全面审核,切实把好质量关,协调本级各相关专业组完成相关指标的审核;接到上级反馈查询后,应协调有关专业组,按照职责分工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核实,补充、改正。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