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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温州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18 15:27:42 来源:市统计局 字号:[ ]


温经普办〔2019〕4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温州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普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经普办:

2018年,我市各地经普办积极调动多方宣传力量,创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不断推出多种宣传举措,扎实有序、持续发力、效果显著,为经济普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为进一步扩大经济普查工作知晓度,提高普查现场登记效果以及普查结果的惠民程度,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配合以及成果的共享,各地要继续针对2019年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阶段特点,加强普查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强化舆情引导,提升普查宣传效果;及时总结交流,推动宣传经验共享。现将进一步加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善始善终,持续做好宣传工作。2018年,各地都制定了经济普查宣传方案,对2018-2019年的经济普查宣传工作都进行了规划和安排,要求继续按照方案,善始善终,精心落实好宣传方案。同时,要结合当前普查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经济普查宣传具体的计划,有时间、有步骤、有内容、有特色,不断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提升宣传效果。宣传工作具体计划要于3月15日前报送市经普办秘宣组,联系人:柯迎户。

二、紧扣重点,加强普查宣传力度。普查工作进入正式登记阶段后,普查宣传工作面临诸多新问题、新挑战。新的经济形势、新的发展模式、新的舆论环境、新的宣传手段给经济普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现场登记关键阶段的宣传工作,针对重点难点不松劲,立足各地特色特点,结合地方优势,重视与当地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普查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登记率,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赢得更有力支持。

三、提前谋划,做好普查成果宣传。各地经普办要提前谋划经普资料开发和数据利用的宣传工作,实现为民普查。通过组织和发动系统内对各自专业数据进行开发外,还要借助高校、研究机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等,广泛参与经济普查资料开发,扩大经济普查成果对社会的影响力,推动社会进一步了解普查工作、理解普查工作、支持普查工作。加强与新闻主管部门的沟通合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稿、组织专家撰写解读稿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广泛宣传经济普查主要工作成果和经济发展成就。

四、借势借力,不断扩大宣传范围。各地经普办要立足各地特色特点,重视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普查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登记率。要加强与当地宣传部门的协作与沟通,借力全市优势宣传载体、大型的宣传活动,开展经济普查宣传;要与当地报刊、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保持密切联系,借助部门力量和人员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查宣传;要设置与广大普查对象互动交流平台,进一步提升普查对象对普查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消除社会对普查工作的误解,为普查工作赢得更有力支持。

五、加强交流,推动宣传经验共享。各地经普办要借助“最美普查员”“最优新闻稿”等形式,发挥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及时总结宣传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举措,及时上报市经普办,进一步推动经验交流共享,弘扬正能量。

 

 

 

 

         温州市人民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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