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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局要求“五加强五确保”抓好开发区(园区)统计工作

近期,市统计局召开全市开发区(园区)和“3+12”产业平台统计年报工作会议,传达全省开发区(园区)统计年报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18年开发区(园区)统计年报、2019年统计定报和“3+12”产业平台工业数据统计工作,总结交流开发区(园区)、产业平台统计工作情况,学习培训相关统计业务。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和产业平台统计部门要从五个方面切实抓好开发区(园区)统计工作,为开发区(园区)建设和产业平台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一、加强范围界定,确保清晰统计。清晰统计的前提是明确各开发区(园区)、“3+12”产业平台统计范围。首先,明确开发区(园区)年定报统计范围为国家或省核准的面积,因为近几年温州市对开发区(园区)进行了整合提升,个别园区提升后的市级面积明显大于省政府批复的园区范围。其次,明确“3+12”产业平台的统计范围,根据市政府要求,目前产业平台通报数据的统计范围原则上以核心区为准,各产业平台不能与整个开发区(园区)的统计范围混淆。

二、加强企业维护,确保不重不漏。由于开发区(园区)和产业平台的统计范围不同,大部分开发区与产业平台是重合的,所以必须维护两套字典库。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和产业平台管委会共同负责维护好两个口径的企业字典库,企业名单经共同认可后才能上报。要求以2018年的字典库为基础进行维护,对本年新增的规上工业企业要增加至字典库,删去已经搬迁、关闭、停产和主动“退规”的工业企业。要求开发区(园区)、产业平台企业家数不大起大落,除非园区面积发生变化。

三、加强数据报送,确保两年可比。开发区(园区)调查单位不仅要填报本年指标数据,同时还要完成上年同期数据的填报。对开发区(园区)报表来说,为确保数据两年可比、稳定,各开发区(园区)、产业平台两年调查范围口径要统一,可以从一套表中直接取得。如果开发区(园区)、产业平台调查口径没变,可直接从上年报表中取数;如果调查口径有变,如整合提升了,那么本期数和同期数都要作相应调整。同时,新增企业没有同期数的,必须补充完整。

四、加强逻辑审核,确保数据质量。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园区)和产业平台要严把审核关,将审核端口前移,切勿仅当二传手,发现存有疑问的指标数据,及时反馈给上报单位进行查询,确信无误后再报上一级部门。不仅要做好今年与上年同期数的比较,更要做好与去年报表的数字比较,两年报表数据差异不能过大。重点指标数据需要一一审核,对确实存在问题的数据要做好数据评估和数据说明。要对表内审核、表间审核、核实性审核、准强制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的差错采取有所侧重、分类对策,及时做好说明和修改工作。

五、加强协调对接,确保顺利取数。开发区(园区)和产业平台统计工作不仅涉及开发区(园区)、产业平台和县(市、区)统计部门三方,还涉及商务、科技、国土、质监、组织等多个部门。开发区(园区)或产业平台统计负责部门要牵头,积极与当地统计、科技、商务等部门对接沟通,协调明确统计范围、统计口径、统计方法等内容,确保各项指标数据能顺利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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